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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推进社会文明进程

 

作者: 来源:营口日报 时间: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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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148”法律服务专线正在接听群众诉求电话。 本报记者 郭文斐 摄

  本报记者   仲属宁

  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两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创新法律宣传教育载体,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地方的和谐稳定和推进城市文明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市司法局结合五五普法规划方案制订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五类人群为重点普法对象,并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主题活动。同时,市司法局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先后召开了法律进乡村启动会议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与各市(县)区签订了责任状,去年,大石桥市南楼开发区王家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另外,市区内所有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选派56名律师进驻各社区解决群众涉法问题。目前,我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已达到86%

  法律服务专线贴近民生。与许多诉求平台不同的是“148”法律服务专线更具有专业性和贴近性。目前,我市的“148”法律服务中心共设有6部专线电话,每天早8点至晚5点接听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年平均接线6000个以上,接线率为100%,解答满意率也达到100%。近两年来,为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增设了法律图书1万余册,增设了北大法宝法律查询系统,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咨询服务。另外,还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网,开通网上咨询答疑服务。两年来,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4136人次,接待法律查询1013人次,网上答疑194件,连续两年被评为辽宁省“148”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法律援助为弱者讨公道。生活原本就不宽裕的进城务工农民,一旦摊上了官司,真不知如何解决。来自四川省苍溪县的农民淳某在一起承包合同上就遇到了难题,由于另一方当事人刘某借口推诿,拒不履行合同规定应付款额。在淳某不知该怎样讨回工钱的时候,通过一个老乡他得知有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决定立即对他实施法律援助。在案件的调查阶段,办案律师敏锐地查到最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某建筑公司,并将该公司列为第一被告,刘某列为第二被告。根据淳某的家庭困难状况,律师向法院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得到法院批准。200748日,西市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第一被告给付淳某应得劳务款2.605万元。

  据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除了家庭特困的援助对象外,最多的援助对象就是农民工,帮他们讨回血汗钱是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这是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

  目前,全地区共有法律援助机构5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7家、联络站20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00多名,其中执业律师11人,社会执业律师70人,基层法律工作者100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220人,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市、区,横向到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的法律援助网络和以法律援助中心为组织者,以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为主体,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新的网络格局。今年,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中,又增设了民政、劳动、仲裁联络部,加强了援助工作的开展,真正使法律援助延伸到全市的每一个角落。

  近年来,全地区的法律援助部门在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被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等部门授予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营造良好环境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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