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论证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可行性,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已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就该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范围:
北到营柳公路,南临庄林路,西到营滨路西段,东到营滨路东段,规划占地面积32.0平方公里。
(二)规划简介:
规划提出打造一个集约、高效、环境优美、面向全世界的国家级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和一个产业导向明确、布局合理、服务配套设施完备的现代冶金重装备制造工业区。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规划分为A、B、C三个区域,A区为起步区,位于营滨北路以北的区域,规划面积1283.4公顷。B区位于民兴河北、营滨北路以南的区域,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规划面积453公顷。C区为民兴河以南的区域,为核心区域,规划面积1463.6公顷。
(三)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规划区内的居民、任何关心该规划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建议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联系人:马昌青
电话:0417—2927919
评价方: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 姝
电话:024—8613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