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开展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地同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此项资料务必收集齐备,否则将影响办理补缴;
5.属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交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安置工作介绍信(或存根)复印件;
7.自谋职业人员提供自谋职业协议书或公证书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各地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 直 |
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B区 |
0417-2976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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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 |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0417-6288733 |
站前区 |
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B区 |
0417-2976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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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州 市 |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417-7695016 |
西市区 |
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B区 |
0417-2977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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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 |
大石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0417-5677010 |
老边区 |
老边区政府大楼西配楼一楼 |
0417-6612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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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