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群众祭扫活动即将进入高峰,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及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全市清明节期间暂停一切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殡仪馆、各级各类公墓园区、骨灰存放设施、散坟集中安葬区等暂停一切祭扫活动。
二、广大市民应自觉按照《通告》的有关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园区、骨灰存放设施、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鼓励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追忆遥祭等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
三、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群众,在显著位置公示暂停祭扫服务的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劝导祭扫丧户采用其他方式祭奠逝者。
四、全市行政区域林地及林缘一百米范围内、农田坝梗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严禁焚香烧纸,鸣放烟花爆竹,烧荒,放飞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农事用火行为。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两方面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积极协调民政、公安消防、林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于违规祭扫引发的疫情传播和火灾事故,将对肇事者依法从严处理。
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