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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 相关安排的通告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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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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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和《关于印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的相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健全完善校园防疫、物资储备、复学复课、应急处置四个工作方案,备足防控物资,组织模拟演练。

2.盯紧抓实学生、教职员工、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

3.开学前至少1周,教育部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据《学校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对各学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联审,合格后方可开学,全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

二、学校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学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1.4月中旬,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同日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具体时间待省教育厅通知后确定。

2.一周后,高中一、二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错时错峰返校。

3.5月6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错时错峰返校。

4.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确定的开学时间返校,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同步返校。

5.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上述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并提前发布通告。

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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