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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 第9号

来源:掌上新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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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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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有效应对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密防范域外疫情输入。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好打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适应当前新形势新变化新特征,进一步构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落实“四早”要求,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防控有效。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落实好网格化防控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要落实好指导和监督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第一守门人”和哨点责任,公众个人要履行自我防护、主动报告和参与联防联控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监测管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变化,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管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入营通道管控,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重点地区来营返营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有重点地区往来人员要及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发挥基层网络化管理和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作用,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对于瞒报、缓报、漏报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但要追究本人责任,也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

四、强化核酸检测保障和集中隔离。对所有重点地区来营返营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已来营返营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集中隔离补足至14天,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降低检测成本,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完成。

五、加强医疗诊断和转运救治。要严格按照国家诊断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好病例诊断,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程序上报、按规程快速转运并做好出院后健康管理。

六、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共享。落实发现疑似病例2小时网络直报制度,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采取防控措施。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按国家规定于24小时内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推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准确。

七、精准施策两手抓两手硬。科学研判,保持定力,突出早发现早处置,突出精准性针对性,制定务实管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精准分区分级,坚持问题导向,施策精细到点,既要防止措施不力,也要防止措施过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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