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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委〔2021〕18号:中共营口市委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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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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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营口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振兴发展大局,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目标任务,以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将法治建设同时纳入全市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为保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法治建设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18个,省级荣誉39个。自贸区营口片区创新柔性执法方式,被作为国家级经验复制推广。市公安局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被推介至国家商务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特赦工作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和突出贡献单位。市委法治建设办在全省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终述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通报推广。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夯实。

一是强化整体统筹谋划。市委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开展2020年法治营口建设工作。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厉行法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市委书记亲自听取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全面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市委书记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及民法典。市长组织政府系统召开学习民法典专题培训(视频)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教授做专题辅导报告。

(二)建立“两手抓、一带动”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建立。一是抓“示范创建”,形成样板效应。目前,市本级申报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辽宁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示范市,鲅鱼圈区和大石桥市申报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申报辽宁省法治宣传示范县。二是抓“绩效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对全市6个县(市)区、10余个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以及80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考核检查。对全市6个县(市)区、5个园区、24个党群政法部门,以及43个市直政府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共检查书面材料15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257件、行政执法案卷162件。三是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带动作用。开展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终述法,全市6个县(市)区、5个园区,44个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6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述法,发挥领导干部正向带动引领作用。

(三)转变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推出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异地申请、异地审批、海陆联运发展新模式,被推介至国家商务部。出台《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包容免罚监管及《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并作为国家级经验复制推广。在自贸区营口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目前试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二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开展。经清理,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件、政府规章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9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351件,均无自行设定证明事项。三是“立改废释”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政策和机构改革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6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455条,有效释放改革发展动力。四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县两级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全部集中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尽必进”实现100%;线上全部集中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实现 100%;截至12月底,平均办理时限压缩比例升至84.3%,平均事项环节总数减至2.28个。五是诚信政府建设有效加强。进一步完善营口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设市级部门数据帐户58个和县(市)区、园区帐户185个,并梳理形成信用信息2.6亿余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共计将14602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7380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通过电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80余条。六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成效显著。推出十项落户新政策,实现“零门槛”落户。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利用网络查控手段,依法冻结并划扣执行款136万元。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共排查出25家存在法律风险的重点民营企业,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件。

(四)突出地方特色,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由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下发了《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制定《营口市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和《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三是切实保障民主科学立法。全市设定6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33名专家组成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科学性、合理性。

(五)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印发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共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次,审议通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及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200余项。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选聘13名优秀律师担任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今年以来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58件, 审查重大合同43件,提出修改意见133件,办理应诉案件 25件。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9名党政机关法学专家、10名执业律师为市委法律顾问,为市委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开展复议案件网络平台在线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8件, 复议案件纠错率为32%。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出台《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文明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三减少两规范”目标,对市农业农村局等9个单位(部门)的49项行政职责及其下属综合执法队“三定”规定进行调整,并跨层级跨部门调剂行政编制45名。二是重大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共检查餐饮单位441家次。持续推进全市零售药店开展远程药学服务。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共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9件。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8个执法部门共291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了审核。制定《营口市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一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扎实开展第三个“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综合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市域治理试点扎实推进。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30余次,协调推进工作开展。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和《辽宁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单项指标24项。三是“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817个、个人调解室127个,共收集信息线索6414条,解答法律咨询8270次,化解矛盾纠纷7750件,开展宣传教育1058次。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力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12348”法律咨询热线365天在线值守,年初以来解答电话咨询4464人次,接通率98.9%,答复满意率94. 7%。开展延时、延伸、延展“三延”等多种便民服务,共办理公证3100余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上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行为上有待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上还有差距,行政诉讼败诉率仍在高位运行;队伍建设上有待加强,市级及各县(市)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力量不足,合署办公、兼职人员较多。同时,全市执法队伍法制核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工作开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全力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纵深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助推营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新时代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研究制定营口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要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总体框架,结合实际,加快制定营口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务求实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目标要求以及辽宁省实施精神转化为“任务书”和“规划图”。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全面落实国务院最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新20条”,紧紧围绕提升政府效能,探索“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争取更多的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要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效。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切实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完成《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项目,以及《营口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营口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决定程序,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制定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六)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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