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公告2021年第12号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我市获评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拟授予在此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集体三等功。现予以公示公告。
本公告发布后,广大干部群众对拟奖励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在8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7-2669756
通信地址: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营口市站前区八田
地街道滨河大街7号)
邮政编码:115000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