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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来源:掌上新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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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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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市疫情发生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社会面实现动态清零,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县(市)区将严格根据辖区疫情状况,动态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现将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后的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二、中小学、幼儿园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高校、中职院校等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全封闭式管理。

三、不得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婚丧嫁娶宴席、农村大集,取消清明节祭祀活动,暂缓开放景区景点。

四、公共交通继续暂停运营,后续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五、按照《营口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事企业)运行。恢复生产的企业要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无风险的前提下,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审查合格后复工复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参照复工复产企业标准执行。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能实行封闭管理的实行封闭管理,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采取“两点一线”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风险边界。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恢复生产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

六、按照《营口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稳妥恢复民生保障服务业运行,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歌舞厅、健身房、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限流50%,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落实好《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全面开展春耕备耕生产的指导意见》,在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农时,全力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快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储备、下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为全年粮食丰收打好基础。

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办公人员,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

九、落实好《域外来营货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对域外来营货车司机实行提前报备制度,明确来营目的、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货物信息、行驶路线等内容,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外发布24小时值班电话;要依托服务站对域外来营货车落实验码、核酸检测、驾驶室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域外来营货车实行全程闭环管理,“点对点”服务引导,当日无法离开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确保不与社会面接触;域外来营货车司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营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各地区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后要严格按照防范区要求,做好市民出行管理,落实好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及登记信息等措施。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两点一线”,避免集聚。人员非必要不跨区流动,不出防范区,如确需离营,要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长期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携手守护美丽家园!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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