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主汛期,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易引发山洪、内涝等自然灾害,为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水库、河道等野外水域,均不具备游泳、钓鱼等活动所需要的安全条件,存在较大的危险性,禁止任何人员和任何组织到上述区域从事游泳、游玩、钓鱼等危险活动。
二、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严防学生、未成年人私自在水库、河道游泳、玩耍,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内停车和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
营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