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积极推动全市ETC安装普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ETC业务实行免费办理。即日起,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驻营分支机构及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负责发行安装。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就近安装等服务。
2.2019年7月1日起,ETC用户不受限享受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2019年12月底前,各银行机构还将为ETC业务办理提供各具特色的优惠政策。未来,ETC用户还可享受红包、积分、返利等各种优惠。下一步,将积极推进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推广火车站、医院、机场等大型交通场所ETC服务覆盖。
3.2020年1月1日起,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仅保留极少量人工收费通道,将对未安装ETC车辆缴费将造成不便。为充分体验更加便捷、更加实惠、更加绿色的交通出行,希望全市人民积极安装使用ETC,确保路网一路畅通,一网通行。
特此通告。
营口市落实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