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 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于海洋 王亚明 李喻政

发布时间:2019-12-05

【字号:

分享:

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审计局就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有关情况作了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9年7月7日施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对201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作出的修订和完善,是适应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审计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2019《规定》共7章52条,在2010《规定》基础上新增1章,修改40条,删除2条,新增10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思想、规范计划管理和审计结果报送、明确审计评价内容、调整责任类型。

市审计局组织市、区(县)两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职责范围、审计内容、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