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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孙江宇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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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惩治和遏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在全市营造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向社会公开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市生态环境局此次通过官方网站、双微新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大气污染类、水污染类、危险废物类、自动监控类和环评与建设项目类。具体情况是:大石桥市汇聚利实业有限公司、彭某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张某利用渗坑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辽宁吉利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案;营口华美艺玛木业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和调漆案;北控(大石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案;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热源物业有限公司、营口市金大石墨耐材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希望全市企业、单位及个人引以为戒,自觉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水、大气、固废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及个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切实维护了环境执法权威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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