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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10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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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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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公开〔2020〕13号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10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力度,采用技术手段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10次抽查。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人工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共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5.9%,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较上月提升0.5个百分点。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空白、链接无法访问、办事指南未提供规范表格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共检查政务新媒体238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1.3%,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总体合格率为99.1%,较上月降低0.1个百分点。不合格政务新媒体问题为监测时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营口市等5市连续10个月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为100%。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未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官方认证,部分政务新媒体栏目导航长期不可用等问题。

(三)全省政务新媒体摸底填报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完成了填报工作,共向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填报政务新媒体2098个。

二、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

本月,市政府办通过人工方式对全市45家政府网站共进行了2次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但检查发现,营口市住建局、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存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本月,市政府办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发现问題,立即整改。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务新媒体摸底填报工作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报备,新建政务新媒体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报备。注销成功和非政府系统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要抓紧在系统内删除信息。

三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各地区、各部门年底前要建设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于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确保年底前上线。

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对于本次通报的网站,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1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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