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政办公开〔2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2年第3次常态检查。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监管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一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60家政府网站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发现不合格网站4家,总体合格率为99.3%。对全省在运行的212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1200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总体合格率为99.9%。
2.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共受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66条,问题主要集中在错别字、链接不可用、内容不准确、网页无法打开等。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86条,全部按期办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首页超过两周未更新,信息发布日期不真实,政务新媒体超过1个月未更新。
2.网站功能不完善。网站未提供办事服务功能,未提供有效的网上咨询建言渠道。
3.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页面打不开、栏目无法访问、功能不可用等问题;有的政府网站存在不可用链接。
(三)典型经验
1.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沈阳市加强基层网站和新媒体业务培训,与基层具体工作人员结对子,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一对一培训,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全链条服务。营口市运用技术手段,增设了24小时预警服务,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别字、无效链接、更新情况等进行监控。朝阳市强化政策解读方式创新,利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同步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
2.围绕重点工作,做好信息保障。省教育厅聚焦寒假推进“双减”工作、名师课堂线上服务、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等主题,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推送政策和工作动态。针对虚假开学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辟谣声明和权威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开展专题宣传,集中公布涉及商标侵权、消费欺诈、违法广告、违规收费等方面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二、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总体合格率100%。从检查情况看,营商环境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草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网站得分较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145家,检查率100%。检查发现,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报备的政务新媒体中有3家监测时点前2周无更新。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2条,全部按时办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在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同时,要按照国办、省办考核指标,全面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实行每日读网制度,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特别是对法定公开内容栏目要严格按照国办、省办要求做好内容保障和更新维护工作;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非法定公开栏目,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变更与注销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办、省办工作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在关停注销前继续按照要求保持更新。在新媒体变更或注销关停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等操作;同时将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做好问题整改。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