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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7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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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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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7 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局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辽政办公开[2019]15 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 2023 年第 7 次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 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 44 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 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虽然各网站达到合格标准,但也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空白栏目、表述错误、无效链接等问题。

(二) 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 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 132 家,检查率 100%。但有些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发布表述错误的问题,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已将问题下发给相关单位,请各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及时整改到位。

(三) 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 1条,问题属实,全部按时办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各县 (市) 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二) 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新媒体变更或注销关停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等操作; 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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