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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2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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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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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3年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3年第12次常态检查。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监管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56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合格网站553家,总体合格率为99.4%。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均能按照指标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2.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1940个进行全覆盖检查,合格1938个,总体合格率99.8%。全省各级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发布审核等职责。

3.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共受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26条,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91条,问题主要集中在错别字、链接不可用、内容不准确、网页无法打开等方面,出现逾期未答复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内容建设方面。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

2.信息发布审核方面。日常监测检查发现,部分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发布的信息存在发稿日期超前、抄袭等问题。

3.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方面。个别新媒体长期不更新,新媒体账号注销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下线,新媒体账号名称变更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变更,新媒体客户端存在多个栏目无法访问问题。

二、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检查发现,市司法局负责维护的市政府网站中“执行公开”专栏中“处罚强制”子栏目更新不及时。

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区、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抽查,共抽查134家,抽查率100%。检查发现:大石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大镁官屯微信、盖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剧微信存在文字表述错误的问题。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问题属实1条,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具体责任人,有效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及时转载国家、省、市重要信息,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二)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审核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媒体发布或者转载每一条信息都要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备案》,实现每一条信息可追溯,有效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量;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定期开展信息内容常态化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加快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2023年度营口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营政办公开〔2023〕6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落实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业务培训、专项经费等方面保障,有效规范本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流程,着力完成“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二是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发生变更时,要做好业务交接,并书面报市政务公开办同步对市政府网站“公开机构与联系方式”栏目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顺利过渡。

(四)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文件要求,有效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要于2024年1月1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营政办公开〔2024〕1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我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行政机构牌子的市委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在2024年1月18日上午10:00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正式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开。二是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年报》编写工作要在2024年1月19日下午15:00前完成,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年报专栏向社会公开。三是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在汇总本地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数据后形成本地区总体年报,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15:00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正式年度报告,并在其政府网站年报专栏向社会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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