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批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5687 | 举报人来电反映过营口市大石桥市周家镇东金寺村的宝林寺尼姑组织人员挖山体破坏公益林、破坏大自然生态环境的问题,近日地方相关部门调查后,当地林业、土地、村里、镇派出所等部门有工作人员隐瞒事实,欺瞒不报;地方政府不作为。举报人称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后,相关部门回复督察组是举报人毁的林,还说举报人养鸡,5月8日宝林寺尼姑带人又毁了举报人家的一片树林,并威胁要杀了举报人全家。东金寺村书记张某某和周家镇镇长王某某因举报人的投诉受到处分,近期此二人称要合伙报复举报人。5月23日、24日营口市和大石桥市的农委、卫生局都到现场查看,明确表示不是举报人毁林,举报人也没有养鸡,相关部门回复督察组的内容不属实,但无法管理此事。 | 大石桥市 | 生态破坏 | 与第3批154号、第11批994号、第16批2185号、第21批3434号重复。1、大石桥市林业部门经两次测量,宝林寺毁坏林地8.61亩。5月7日,经大石桥市纪委核实:4月28日接到154号信访后,林业局、土地局、森林公安分局、周家镇政府、东金寺村委会对宝林寺庙前毁坏林地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如实汇报,没有发现以上部门工作人员存在隐瞒事实、欺瞒不报的问题。接到第3434号信访后,大石桥市林业局、大石桥市公安局督查室5月17日再次对宝林寺毁林面积和相关部门复查,期间周家镇政府、东金寺村委会和周家镇派出所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不存在工作人员隐瞒事实、欺瞒不报等行为。2、经举报人及宝林寺相关人员现场指认,反映宝林寺毁坏树林的地点位于东金寺村六组庙南沟山南坡。毁坏行为发生在2015年4月。经大石桥市林业局勘查鉴定,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面积2.73亩,破坏树木为五年生柞树,数量464株。该地块原属东金寺村村民孙某所有,2015年3月经村委会同意宝林寺与其签订山场流转契约;2015年4月更换该地块柞树树种,2015年5月至2016年底陆续栽植落叶松;因成活率较低,2017年5月7日,重新栽植六年生樟子松732株、灌木三年生刺五加351株,共计1083株,目前已全部成活。东金寺村书记和周家镇镇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走访调查,不存在报复举报人。 | 部分属实 | 1、宝林寺毁坏林地,前期已由大石桥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石桥市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2、宝林寺破坏柞树是为了绿化变更树种,根据森林法补种了毁坏株数3倍以下树木。大石桥市林业局将加强监管措施,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2 | 5698 | 鲅鱼圈区芦屯镇四台子村西南一化工厂,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曾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未果并要求动迁。 | 鲅鱼圈区 | 其他 | 该村只有1家化工厂,即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其主要污染物处理情况:冲洗地面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生产废气(含氯化氢气体)经吸收塔多层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冬季取暖燃煤锅炉管线已拆除,准备更换燃气锅炉。企业自4月28日开始季节性停产。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距离内有75户未动迁。 | 部分 属实 | 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将第一时间监测其生产废气。芦屯镇已联合滨海工业区对上述75户入户普查,予以动迁安置,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 | 无 |
3 | 5787 | 盖州市东部山区碧流河流域内养鸡场众多,直接污染水库水质,其中以小石棚乡大锅峪村养鸡业污染最为严重。 | 盖州市 | 水污染 | 碧流河流域内距河道较近范围的养殖行为均为零星散户,其中大锅峪村有养殖户17户(15户养鸡、2户养猪),均为规模以下一般散养户,未建成规范堆粪场所,养殖粪便露天堆存,定期外运,全部用于还田,未发现粪便直排河流及水库行为,养殖行为确实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5月24日、26日分别对玉石水库、大锅峪村附近河流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肖家炉点位日常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 部分 属实 | 各有关乡镇监督养殖户修建规范堆粪场,立即清理堆存养殖粪便;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4 | 5826 | 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在任民政局局长期间,征地十亩建厂,劈山毁林,严重破坏生态。 | 大石桥市 | 生态破坏 | 经大石桥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未发现刘某申请征地情况记录;经大石桥市林业局调查,刘某在任民政局局长期间不存在征地建厂和毁坏山林的行为。 | 不属实 | 无 | 无 |
5 | 5846 | 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囱冒黑烟。举报人称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老边区 | 大气污染 | 环保部门通过在线监测、高空视频监控、例行监察及突击检查以及驻场监察等多种方式,严控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由于企业炉体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确有焦炉废气超标排放及冒黑烟问题发生,已依法给予相应处罚。2017年3月份至今,焦炉炉体“窜漏”现象比较严重,目前,2号、4号焦炉冒黑烟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仍在按日计罚之中。企业根据整改要求,拟投入200万元,对焦炉炉体进行整体维修。目前1号焦炉已基本完成。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充分 发挥视频监控、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 整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根据 《营口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要求,按期上报污染源排放情况 评估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实现全面 达标排放,否则,依法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
无 |
6 | 5870 | 鲅鱼圈区电力部门在熊岳镇望儿山村陈某家房屋上面架设6.6万伏高压线,电磁辐射影响其正常生活。 | 鲅鱼圈区 | 其他 | 信访人陈某3月31日向供电部门反映过此问题,4月14日开展核实,现场调查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是66千伏熊信甲乙线,线路不在陈某家房屋正上方,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中导线与地面最小安全距离要求;电力设计及建设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电磁辐射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有时院内围栏等金属带有的感应电,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 部分 属实 |
信访人如不放心感应电,供电部门 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第一时间对 存在感应电部位接地处理。 |
无 |
7 | 5875 | 大石桥市虎庄一村东北山沟建垃圾填埋厂导致周边空气污染,周边居民对该垃圾场是否合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有异议。举报人称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大石桥市 | 大气污染 | 与第6批501号、第25批4741号重复。信访反映的是大石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5月1日接到第501号信访后,立即监测填埋场库区上、下风向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超标。大石桥市环保局前期已对此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填埋工程建设项目2010年3月25日取得大石桥市环保局审批,环保手续齐全、合法。经调查,虎庄镇在填埋场建设初期未接到群众反映,但近几年运营中当地村民曾多次反映。接到反映后,虎庄镇政府立即与运营单位和大石桥市政府沟通协调,并积极做好答复工作。 | 部分属实 | 该填埋场开启高压喷雾风炮,喷洒除臭剂。24小时开启渗滤液处理设备,最大限度处理。已签订合作协议,6月15日开始库区PE膜覆盖工作,减少气味挥发。严格控制填埋作业面,阶段性完成填埋的区域及时填土覆盖,缩小垃圾裸露面。加大场区绿化投入,通过植被自然净化空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