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家庭的历史来由:
20世纪50年代是全国妇联上下联动的一项家庭建设工作。1982年,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了“争创五好家庭”活动。1984年,上海市首先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1985年开始,全国名城市也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各自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规划中。1996年,全国妇联将“五好家庭”活动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并联合中宣部、民政部、广电部等18个部委发出《关于深入持久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2014年5月15日,全国妇联提出最美家庭评选。2016年9月,中央文明委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中央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文明家庭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
2、遵德守礼。
3、平等和谐。
4、敬业诚信。
5、家教良好。
6、家风淳朴。
7、绿色节俭。
8、热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