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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阐释

日期:2022-10-12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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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家庭的历史来由:

20世纪50年代是全国妇联上下联动的一项家庭建设工作。1982年,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了“争创五好家庭”活动。1984年,上海市首先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1985年开始,全国名城市也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各自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规划中。1996年,全国妇联将“五好家庭”活动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并联合中宣部、民政部、广电部等18个部委发出《关于深入持久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2014年5月15日,全国妇联提出最美家庭评选。2016年9月,中央文明委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中央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文明家庭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

2、遵德守礼。

3、平等和谐。

4、敬业诚信。

5、家教良好。

6、家风淳朴。

7、绿色节俭。

8、热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