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发展全年预期目标,我市制定稳定企业运行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行动有哪些要点?
一起来看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产品首次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对获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生产主体给予奖励,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销售合同价格的15%给予奖励,最高额度100万元。对承接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上云上平台、5G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两化融合贯标等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扎实有效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考核与监督,确保无分歧账款实现动态清零。
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
建立城市运行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连续生产运行、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外贸外资等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对企业原材料及零部件供应、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服务,原则上不要求停产。
降低商贸企业经营成本
将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及电商、会展企业享受的普惠性减收、免收、缓缴“五险一金”政策落实到位,缓交期间不收取企业滞纳金,不影响员工权益。上述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底。
推动旅游业发展
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10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出台市域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支持电商行业复苏发展
利用省120万元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入驻省级直播电商基地的企业产生的物流快递费用进行补贴。
降低企业检验检测费用
将2022年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检验检测费用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餐饮住宿行业个体工商户。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的主申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发展休闲农业
对新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项目和农产品品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休闲农业项目和农产品品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降低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缓交期间免收欠缴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