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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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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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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

此《规划》共分七章。

第一章 规划总论

《规划》从重大意义、发展优势、发展机遇、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带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是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促进营口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市共建设至少5个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集聚发展、龙头带头、科技带动、科技支撑和绿色导向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建设标准

每个集聚区明确1-2个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省级以上集聚区的起步区内要达到“七通一平”;发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每个市(县)区应编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有独立管理机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 空间布局

按照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经营集约的要求,优化配置各类要素,将相互关联的加工企业首尾相连、上下衔接组合在一起,使企业共享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和分工协作效应,实现集约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

“两群”分别是北部粮食食品加工集群和南部水果水产产业集群,分别对应北部城区核和南部城区核。突出营口市北部平原地区粮食原料基地和南部林果、海产品原料基地特色优势,加快要素集聚,推动产城融合。

“一带”是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农业产业作为营口市支柱产业之一,应通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在构建西部沿海产业带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区”是按照省政府“每个农业大县建设1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指示,结合营口市港口和自贸区两大发展优势特点,在4个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以及自贸区,分别重点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2025年前使之全部达到省政府标准。

第五章 建设任务

到2025年,5个主要集聚区实现“七通一平”,完善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网络服务、科技服务等平台建设;发挥集聚区“对内带动力强、对外辐射力大”的引领作用;为农产品加工项目集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建设专用原料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畅通农产品双向流通渠道;加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建设数字化园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培育。

第六章 重点工程

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集聚区产业体系建设工程、集聚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工程、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程、集聚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五大类工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建立县(市)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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