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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营口市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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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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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推进营口市有效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营口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实现营口市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立起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在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科技创新、对外开放、人才引进交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联动、创新互动取得更大进展。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强化产业对接合作。通过推进传统制造业合作、加强战略新兴产业合作、深化现代服务业合作、加快康养文旅产业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合作等途径强化产业对接合作。二是强化体制机制对接。推进非公经济对接、国有企业改革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成果对接、生态环境建设对接。三是强化创新对接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强化金融创新合作。四是强化开放合作对接。加强交通衔接合作,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加快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海运通道建设。支持本地企业走出营口,在合作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地方党委对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过程的领导。各部门、各地区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对接。二是完善对接机制。与合作地区重点市建立长效对接合作机制,定期开展高层磋商。建立部门日常性对接合作机制,共同协商推进各领域具体对接任务。支持商会协会、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三是加强政策支持。优先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土地等要素需求。四是强化考核评估。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将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情况列为绩效考核事项,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机制,组织有关机构适时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五是引导社会参与。着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对口合作宣传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多渠道参与对口合作,实现共赢。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信息发布、经济合作等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对口合作。

现将《实施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如无不妥,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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