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2月11-13日营口市有连续3天重度污染的可能,达到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营口市自2月9日8时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发布公众健康防护指引:
①儿童、老年人、孕妇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应实施防护措施。
②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可以停课。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减排号召: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②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源管控措施
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严格落实各地区应急减排清单中工业企业的橙色预警响应减排措施。如:具体生产线、工艺环节采取应急限产、停产等措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工业企业,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
②移动源管控措施
a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b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c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③扬尘源管控措施
a加强施工工地、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对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相关扬尘源实施橙色预警措施管控,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b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c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及周边地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洒水期应避开早、中、晚高峰期。
d对未安装密闭装置或进行有效苫盖的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上路行驶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④其他管控措施
a严禁秸秆焚烧。
b严控露天垃圾焚烧。
c禁止烟花爆竹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