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督查整改 >  正文

市民宗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来源: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7

【字号: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2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民宗局党组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把全面做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使市民宗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民宗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迅速跟进,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科学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市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消化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召开了班子会、部署会、专题推进会,对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传达,对市民宗局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梳理形成了5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市民宗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党组书记抓全面、班子成员抓分管、各科室抓具体”的工作格局,加强交流沟通,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分管副局长每周调度一次分管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每月听取各领域整改完成情况,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持续深化整改,狠抓工作落实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剖根溯源、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标准,加强分类推进,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坚持将抓好营商环境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相结合,与开展民族宗教中心工作相结合,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3项,业务规范1个,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具体整改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

市民宗局党组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依法打击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的主动意识不强,营造干净良好的宗教营商环境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制定工作清单,加强有关活动排查。与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将发现乱放生现象及时通报给市公安局及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打击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的主动意识,有效提升了宗教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优化民族宗教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不强,对行政审批相关职能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编制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了梳理确认;二是制定印发了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1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三是组织学习了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机关全体人员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组织机关业务科室有关人员进行了民族宗教领域审批事项的专题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安全的清真食品市场环境方面有缺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会同市市场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及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意见措施。将问题及时通报给有关县区,安排有关县区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抽检比例,对21家有关企业和个人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个、新制定业务规范1个,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有效营造了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规定不到位

一是关于共享目录可用性较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学习《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办法》和《营口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办法》;二是重新编制了《市民宗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目录清单》。清单包含《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及民族成份变更审批表等11项内容,并将文书表格等材料经市大数据局审核通过,上传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使用。以后将按照《营口市民宗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规定,每季度进行更新入录。整改工作的完成,加强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业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市民宗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可用性和实用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平台挂载资源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了《营口市民宗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民宗局政务数据资源的维护更新工作;二是新增和更新了11条数据资源,已经大数据局审核发布。整改工作的完成,有效解决了平台资源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下一步,市民宗局党组将不断巩固深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切实推动民族宗教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98212;邮箱信箱辽河大街东2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楼;电子邮箱yksmzjhhh@sina.com。

                                                                                       中共营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3年7月14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