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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8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营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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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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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营口市大石桥虎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严重滞后,积存渗滤液约5万吨。

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

整改措施

大石桥市虎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购置一套全量化渗滤液处理设备(如处理能力约400吨,处理余量约300吨)。2023年年底前,处理完成5万吨积存渗滤液。

2022年年底前,盖州市团甸生活垃圾填埋场,利用DTRO+蒸发工艺(日处理能力约500吨,处理余量约200吨)处理完成1.7万吨积存渗滤液。

大石桥市虎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内,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减少进入堆体雨水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大石桥市虎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使用全量化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总计日处理能力为800立。目前已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置,实现渗滤液日产日清。

(二)盖州团甸生活垃圾填埋场2022年共计处理渗滤液约21万吨(含中央督察组认定的1.7万吨积存渗滤液),目前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正常,渗滤液调节池低位运行、无外溢风险。

(三)实施库区内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已完成75%,预留25%填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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