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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营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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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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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盖州市新建及改造11公里污水管网,其中2021年完成3公里、2022年完成4公里、2023年完成4公里。

2、2022年9月底前,完成盖州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022年年底,建成盖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2023年7月底,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3、大石桥市加大污水处理、排污管道工程建设力度,2021年年底前铺设约3公里管网。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盖州市已完成新建及改造11公里污水管网。

2、完成盖州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盖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大石桥市完成铺设3公里污水管网。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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