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营委办发〔2018〕23号)精神,市人才办牵头起草了《营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9月28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0月28日,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