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营口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24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6月24日,共收到1名群众的12条建议,涉及空港铁路口岸开放、实体商业及新经济业态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等3方面内容。
1.“发展实体商业、首店经济、会展经济、电子商务”“依托外贸航线拓展经贸往来”“强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建议已采纳,并在《规划》中吸纳完善。“鼓励国际国内代理商在我市设立‘保税仓’”建议内容已在《规划》中“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部分以“鼓励企业依托我市地域及航运优势……开展跨境零售进口业务”体现。
2.“口岸开放”相关建议,此前已与上级部门沟通,建议纳入国家和省级口岸“十四五”规划,由于条件限制及部分为临时工作等原因,未能纳入。“申请特色产业口岸”内容,《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营政发〔2021〕1号)中已有明确表述。此外,交通运输(含铁路)及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建设相关内容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有所涉及。
3.“发展楼宇经济”主要表现在现代服务业上,涵盖金融、房地产、旅游、交通通讯等多行业内容,超出商务领域范畴。我局已将相关建议转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在全市服务业“十四五”规划中体现相关内容。
特此说明。
营口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