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制定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营委发〔2021〕3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营政发〔2021〕1号),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营口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2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到2021年7月22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