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2〕2号)精神,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管护运营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组织保障有力的扶贫项目资金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市乡村振兴局编制了《营口市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5月2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