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十四五”期间及未来我市城市发展用水问题,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统筹规划营口地区的供、用水平衡,我局对原《营口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16-2030年)》进行了修订。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0月20日,无反馈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
为解决“十四五”期间及未来我市城市发展用水问题,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统筹规划营口地区的供、用水平衡,我局对原《营口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16-2030年)》进行了修订。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0月20日,无反馈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