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制定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应急局起草了《营口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2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