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新青年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对原有《营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营政发〔2013〕14号)进行调整完善,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18日,无反馈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