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10月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7年我省出台了第一版《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7月对《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可见,国家和省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近年来,我市以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改善。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之际,制定《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利于破解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也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二、文件制定依据
《办法》以《立法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6章,共48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职责、舆论宣传、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市场环境,主要围绕平等对待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破解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水电气通信、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诚信政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政务服务,主要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政务大厅服务、一网通办、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审管分离、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跨境贸易、纳税服务、不动产登记、政企沟通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监管执法,主要围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非现场监管、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法治保障,主要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对审查与评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司法保障、法治监督、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