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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2-09-23 09:17——2022-10-22 09:1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提档升级,推进城市全面转型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18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牵头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先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自然资源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涛    贾晨亮

    电  话:2663339    2662366

    邮  箱:ykzyjbyzx@163.com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邮  编:115000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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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1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全面转型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省和东北地区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战略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尊重城市文化脉络,以“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现代化文明之城,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标

    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城镇布局科学协调,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整,管理效能大幅提高,环境清洁优美,人居舒适便利,建设实力营口、活力营口、礼德营口、宜居营口、幸福营口、平安营口。发挥重要节点(省域副中心)城市作用,进一步突显营口在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中的战略地位,将营口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先进制造基地、国家港口型枢纽城市和环渤海休闲旅游中心。

    二、突出规划引领,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结构

    突出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确定城市规模,统筹布局城镇、农业、生态三大空间,以“两核两带”的国土空间格局引领全域发展,严格执行和落实“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形成城乡统筹、陆海共治、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的空间布局体系。以“港产城融合发展”和“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为战略引领,大力提升北部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将大石桥打造成为市域副中心城市、世界级镁质材料产业基地、营口港临港配套中心。推进盖鲅同域化、一体化发展,全面优化南部城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发展能级,促进交通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打造盖州市市域副中心城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强化与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对口合作城市互动发展,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对口合作重点园区。积极参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加强与周边区域协同配合,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经济、生态空间等综合布局,深化港口合作与产业联动,着力提升营口枢纽的国际和区域连接度,全面增强营口综合竞争力。借助沈阳、大连“双核”牵动辐射作用,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大连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过程中发挥节点空间优势。

    (五)完善城市生态功能

    严守城市生态底线,构建城市绿化体系,实施封山育林、沿海防护林工程,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建设扩充城市生态容量和承载城市生态文化的重要区域,打造营口特色农业基地、观光旅游基地和东部生态屏障。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构建总体生态格局,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废弃采坑矿山治理和海洋生态系统修复,推动全市水系连通和绿化工程建设,打造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不断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合绿化廊道、河海岸线、城市水系建立城市绿道系统。统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补足短板,完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构建绿量充分、布局均衡、层次合理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科学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线,实施自然岸线保护,强化优质自然岸线和亲海岸线保护,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

    (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加强城市重点空间规划建设,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基础上,注重城市品质和内涵的打造,具体落实《“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实施“老港”“老街”“老厂”历史遗产改造,高品质规划建设城市公共空间和文化创意空间,推进“四馆一中心”规划设计,打造城市“会客厅”。完善大辽河西段岸线区域功能,加强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综合服务点、亮化、垃圾桶等设施配套需求,加快推进大辽河东段生态景观提升,统筹考虑城市路网连通、跨河桥梁、驳岸码头、市政管网、智慧城市等设施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增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对大辽河沿线重点片区改造提升的统筹推进,高标准规划老港文创商务片区、老城文化风情片区和湾区产业转型片区,打造城市更新示范区;促进北部田园农旅休闲基地、永远角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四道沟渔港小镇、西海岸候鸟湾等郊野生态空间建设,注入现代都市休闲农业、旅游度假、生态体验、创新空间等新业态、新功能,增强生态区域的游赏性和互动性,把营口河海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核心竞争力。

    (七)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有效落实《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统筹资源配置,推进港、产、城三者空间整合、功能融合,构建“一核引领、三区示范、多区联动”的港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推进以“盖鲅同城”为主体的港产城融合发展核心区建设,形成“公铁水空”多式联运大枢纽、高端产业集聚地、宜业宜居滨海枢纽新城。积极开展仙人岛临港新型能源化工集聚示范区、辽河历史文化和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示范区、北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滨海旅游康养示范区规划建设,紧密结合港口要素,联络三大港区周边产城要素,形成既有内部闭环又有外部强联的高质量发展单元。促进自贸区、沿海产业基地、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南楼经济开发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多板块联动发展、协调互补,形成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支撑体系

    (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

    全面落实“多规合一”,建立营口市三级三类规划编制体系和审批体系,在市、县(市、区)、乡镇(涉农街道)“三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法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础上,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划编制体系,以及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加快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规划全过程,谋划城市发展,强化规划市级统筹和实施传导机制,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注重详细规划编制,划定管控边界,布局管控分区,细化管控指标,形成“空间+指标”的全域管控实施措施,确保规划精准精细落实。进一步加强并提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工作,实现营口主城区和鲅鱼圈区控规全覆盖。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强环境保护、海洋利用、地下空间、人民防空等专项规划编制,统筹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合理配置空间资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施专项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机制,实施村庄规划数据统一入库管理。

    (九)提高规划编制和设计质量

    结合行政区划和重点功能区,进一步完善主城区控详规划单元划分,开展重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工作;依据控规调整方案和规划审批数据,建立实施联动机制,动态更新全域控详规划。引进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各类规划及新改建重要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完善专家评审制度,研究建立省内、地方知名专家库,根据项目专业类型和进展阶段,强化专家在项目论证、评审、决策中的把关作用,提升规划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发挥公众参与在城乡规划制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城市建设制度与渠道,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动群众智慧,形成多方共建共治合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十)建立规划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推进“一张蓝图”编制,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空间、整合规划、完善机制的“多规合一”改革模式,统筹全域空间坐标、规划制图标准,完成以控详规划为基础的全域工作底图,逐步有序整合各专业部门专项规划数据,避免“规划打架”问题,为规划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规范规划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管控作用,制定控详规编制、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制定等规范化流程体系,加强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科学决策依据,制定营口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建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出台营口市规划技术规定,提高规划设计规范性。

    (十一)依法执行城乡规划,健全实施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加强城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凡是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明确审批与监管实施主体及监督内容,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管理部门日常巡查监管全覆盖,切实发挥各方的监督作用,构建权责清晰的行政监督运行体系,科学制定规划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监测机制,整合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加快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严格三条控制线监测监管,加强对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管控有效利用舆论宣传手段。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加强对城市违法建设的整治,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肃追究问责。

    四、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十二)全面开展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强化总体规划层面城市设计引导,构建“总体-重点地区-核心地段”的三级城市设计体系,优先开展城市公共中心、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创意街区、景观路、重要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为规划审批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实现城市新区和规划建设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融入各层次城市规划,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编制城市天际线、色彩、夜景照明、水系连通、河岸景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创建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影响力。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各类城市设计均应形成导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城市设计配套技术标准,探索城市设计“法定化”。

    (十三)加强建筑设计管理

    深入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强对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针对城市公共中心、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项目和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改造项目,注重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相结合,优选原创设计。鼓励开展国内外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实行专家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评审制度。提升勘察设计水平,严格审查制度,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十四)彰显历史文化特色

    注重港口文化、商埠文化、河海文化和工业文化的挖掘和展示,在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中融入历史内涵,展现营口百年港城历史遗产文化特色,助推营口打造有品质、有温度、有活力、有灵魂的魅力城市。加强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市级重点保护建筑的重点保护,留存历史遗迹,延续城市文脉,结合“老街”“老港”“老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通过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旧厂房改造公共空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措施,引入创意、设计、文化产业,加强传统文化和现代功能的融合。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和联动机制,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管理制度,在完成历史建筑普查和建档的基础上,多部门协同实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保护和管理。

    (十五)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落实《营口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废旧厂区、港区盘活利用,推进老城区功能更新完善与活力激发,促进留白留璞增绿,建设创新、绿色、智慧、低碳的高品质城市。各级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目标、功能结构、规划布局、实施方式、保障措施、技术标准等内容。实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成片区、有步骤地推进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维护传统特色建筑外观,完善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提高居住水平。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十六)发展田园都市和乡村旅游

    基于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充分发挥“蓝绿本底”生态优势,勾画诗意农田景观,高水平打造田园都市和美丽乡村风貌。依托绿道资源,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打造城市复合廊道,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实现城市内外绿地、水系连接贯通。描绘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和谐画卷。开展郊野单元和城市绿道系统规划研究,建设滨水跑道、生态骑行道系统和城市近郊休闲空间,积极营造慢行、舒适、亲近自然的生活环境。突出温泉康养、滨海游乐、乡村生态、商埠文化等文化旅游特色,打响“河海泉城、休闲营口”的文化旅游名片。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布局,打造“两核、三带、四组团的发展格局”。

    五、营造宜居环境,持续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十七)健全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公共服务设施评价及布局专项规划,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类型、配建标准和建设目标。构建“15分钟生活圈”,建立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基层延伸和倾斜,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全面完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商业、社会福利等,以及社区级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扎实做实“品质养老”,打造功能完备、集约共享、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高住宅小区内绿量,使市民在家门口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原则上免费向全民开放。

    (十八)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

    高质量设计和高水平整治城市公共空间,全面增强城市颜值。开展老城区街路整治,优化街路景观和配套设施,整治停车乱象,开展治理滨水岸线、滨海岸线景观设计,把营口这座河海滨城的“根”与“魂”贯穿于滨水空间建设全过程。营口城区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体系,新建综合公园,挖潜布局30个口袋公园。严格门头牌匾设计标准,强化城市户外广告审批管理。清理整治建筑物立面、楼顶违规加建设施和大型广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建筑形象。有序推进架空线缆入地,净化美化各类线缆箱体,治理废弃线杆,推行多杆合一。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和安全使用管理,实现多种交通互联互通。

    (十九)构建新时代空间治理体系

    聚焦为民、便民、安民,切实推进社区建设,优化调整社区规模,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推进“两邻”社区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传导系统为支撑,划定多级空间治理单元,统筹规划控制单元与行政管理、社区治理层级的空间事权范围动态对应关系,逐层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并建立基层单元内居民对规划的参与反馈机制,实现空间治理的有效落实,要素资源的更高效配置,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健全社区治理组织架构,完善社区治理运行机制,构建社区治理新格局,优化社区居民“生活圈”,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加装电梯、无障碍改造,完善绿化、照明、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加强公共卫生、养老、托育、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补齐社区服务短板,打造完整社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依法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

    (二十)大力推进棚改安居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货币化补偿和异地安置,研究制定更多优惠政策,通过组织房产大集等活动,为居民选择购买适宜商品房提供便利服务。着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十一)推进排水防涝和水环境治理

    科学编制城市市政设施专项规划,促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工程规划、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相互衔接,全面提升雨污分流能力,完善城市排水管网、调蓄池、排涝泵站、行泄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排水设施养护,建设预警平台和应急设施。积极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整治,建立辽河流域大数据管理中心。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对近岸海域的水质保护,进一步提高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强化工业聚集区和城镇生活水污染处理,支持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落实沙河、熊岳河、大旱河等流域河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到2025年,确保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消灭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二十二)加强大气和垃圾综合治理

    提升绿色能源、新能源的使用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进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入开展大石桥镁矿专项整治、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加强防治机动车船污染,整治城市扬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大气污染治理,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废气排放监测和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推进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提升城乡垃圾综合整治能力,针对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更加安全环保的处理方式。加快建设矿山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设施,加快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站的选址和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清洁整洁和美化绿化、禽畜养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行动。

    六、提升建设水平,全力打造精品优质工程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等制度。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新技术应用,创建新技术示范工程,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争创优质工程。

    (二十四)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建设安全

    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加强新建建筑选址安全审查,强化安全监督机构作用,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安全。强化安全监督机构作用,抓好重大风险源防控,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的处置力度,实现联动处罚。建立健全全覆盖、经常性的质量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高监管人员、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五)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加强绿色建材的推广使用。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落实《营口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以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带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壮大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绿色建材产业与装配式建筑的交流,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创新及产业合作。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和全装修住房,应用绿色装饰材料,提升装饰装修产业化水平。

    (二十六)推进节能城市建设

    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实施供热设施提质改造,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新建住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既有住宅逐步安装供热计量。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抓好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进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七、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七)建设港铁联运枢纽

    推动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完善以港口为中心,鲅鱼圈港前物流、盖州农副产品、大石桥矿产品、老边钢铁及原(燃)材料等共同发展的现代物流布局,建设综合型、具有极强集散辐射能力的现代物流中心。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构建以“干线运输+区域分拨”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物流运作和业务组织模式,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重要枢纽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畅通以营口港为骨干的海陆大通道,以开放合作为重点,推进海铁联运量稳定增长,打造“北粮南运”重要枢纽节点城市。

    (二十八)优化街区路网,完善静态交通

    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提高路网密度,完善道路骨架,畅通道路微循环。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疏通城市脉络,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发展“共享汽车”“共享停车位”,建设“智慧交通”系统,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十九)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为突破口,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强公共交通运力。加快建设换乘枢纽、停保场、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制定新建大型小区配套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标准,积极推进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建设。

    (三十)推进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逐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率先在城市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急险部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三十一)加快公用设施改造

    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加快水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完善供水行业应急体系,供水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障饮用水安全。积极推进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加大燃气违章占压清理力度,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使用宣传。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推行智能化、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热工程,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清洁能源供热,推进供热计量,逐步实施按计量收费。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三十二)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增强城市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建设韧性城市。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强化水源地保护和供水安全。加强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城市小区及公共建筑的消防车通道顺畅,提升消防安全防范和火灾救援能力。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八、创新治理方式,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十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

    推进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城市治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管理事权,科学界定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城市管理格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做好城市管理与执法机构的有效衔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建设管理职责界定不清、行业分割等问题,积极推动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十四)完善城市治理机制

    建立依法治理城市的机制,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化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工改系统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用地审批效率,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审核“模块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多元治理方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构筑邻里美好生活共同体的积极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相结合的“多元共治”良性互动局面,推进基层治理实现新突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城市共治共享。

    (三十五)提升城市智慧治理效能

    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完善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地下空间开发等新型基础设施,发挥“新基建”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引领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治理方式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城市,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优化城市资源管理和服务效能,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探索一条数字治理有序高效、数字生活美好便捷、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营口兴业之路。探索智慧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完善“大数据+政务服务”智能化管理模式。到2025年,重要功能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拓展数字营口应用场景,以“数据驱动、智慧引领”为核心理念,将现有的教育、医疗、城管、社区、环卫、电商、应急管理、智慧河长等各类数据资源整合到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监测评价及可视化展现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建立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管理系统。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强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培育数字经济新模式,支持构建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使经济社会问题得到及时发现、综合运算,以智慧治理平台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九、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十六)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定期研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责任,加强与中央、省有关部门对接,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七)落实工作责任,推进规划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制订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目标、阶段重点和阶段步骤,建立总体规划实施责任分解机制。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实施性规划体系,统筹各建设部门和单位、各区的建设项目计划、城建资金计划,确保各部门和单位、各区建设步调一致,使城市建设时刻保持人、地、房和设施的匹配与协调。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与自动预警机制,加强城市发展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