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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关于《营口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2-10-31 09:00——2022-12-01 09:00

    “三篇大文章”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政策举措。是通过不断激活创新第一动力、加强以智赋能、将绿色作为发展底色,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展路径。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营口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现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1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爽   王韵滋

    电话:2919047

    传真:2919047

    邮箱:ykjwtzk@163.com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

    邮编:115000

    附件:《营口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


    营口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按照《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政办发〔2022〕22号)要求,着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任务和目标

    (一)改造升级“老字号”

    1.推动老企业智能升级。聚焦机床、输变电、石化、钢铁、轻工、纺织等领域,推动规模以上工业老企业全面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4年,重点推动10条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成10个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2.推动老企业服务化转型。围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计量检验检测、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6个方向开展服务化转型,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到2024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5个。

    3.推进老设备更新改造。通过增加传感器、PLC等智能模块,提高老设备数控化程度。鼓励企业使用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码垛机器人等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推进钢铁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到2024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0%,钢铁行业先进冶炼装备比例达到90%以上。

    4.加快老品牌振兴发展。引导企业争取品牌价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深度挖掘老品牌文化,讲好老品牌故事,发展工业旅游、百年老店等特色品牌。到2024年,振兴装备、原材料、轻纺等5个以上工业老品牌。

    (二)深度开发“原字号”

    1.延长石化产业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推进石化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以功能膜材料、有机化工原料、催化剂、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为主要方向,不断丰富化工产品链,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新能源化工等产业。到2024年,我市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初具规模,化工精细化率达到60%。

    2.做强冶金产业链。建设高品质钢铁材料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链,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鲅鱼圈基地绿色低碳升级项目建设,推进钢铁企业装备升级改造。对照能效标杆水平,推进冶金行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到2024年,冶金新材料营业收入点冶金行业比重提高至28%。

    3.补齐菱镁产业链。推进电熔镁砂等窑炉能源综合利用、新型轻烧氧化镁生产工艺等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发展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等镁质建筑材料,功能氧化镁、氢氧化镁、硫酸镁和其他高纯、高活性镁质化合物等镁质化工材料产品。到2024年,新型轻烧氧化镁窑炉产能比重超过30% ,镁质建筑材料及化工材料产业规模占菱镁产业比重达到10% 。

    4.做深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围绕粮油、水产品、饲料、果蔬、畜禽及肉类加工5大领域,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丰富加工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种业、优质粮油、畜禽、果蔬、渔业等 。

    (三)培育壮大“新字号”

    1.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围绕汽车保修装备、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汽车零部件、安全(应急)智能装备、数控机床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输变电设备7个领域,重点发展比较优势产品,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研发智能高端成套设备。到2024年,高端装备点装备制造业比重提高到27.5%。

    2.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行业级、区域级,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系统化平台体系。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加快标识解析在各行业的普及应用。到2024年,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5个以上,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5个。

    3.加快发展医药产业。发展高端绿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医用新材料,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医药传承创新。继续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沈阳药科大学等多个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到2024年,高附加值产品占全行业比重提高至25%。

    4.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把握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军民融合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以新型铝合金、镁合金、铜、碳化硅、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降解材料等为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到2024年,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5.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高效加热、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新型节能电机等工业节能装备,低能耗、模块化、智能化污水、烟气处理等工业环保装备。推动废钢铁、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到2024年,每年新增3家绿色制造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优化创新生态建设。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制定给予科研单位自主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实施办法。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动建设中试熟化、试验验证等应用平台,打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

    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重点突破高品质钢材等优势领域的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国绕高端装备、石化、冶金等领域产业链断点、技术堵点、企业痛点,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3.加快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撮合对接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

    (二)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1.推进数字化改造。开展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云化等改造,推进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持续推动工艺革新和装备升级。大力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2.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广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

    3.优化提升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制造水平。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先进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新产品贡献率。实施高风险工业产品、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改造,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加强项目推进服务。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从谋划、立项、建设、投达产、运行等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帮助企业纾解难题。对续建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融资等关键问题,推动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帮助企业协调项目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建成项目,加大竣工后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尽早释放生产能力。

    (三) 加快数字赋能增效

    1.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打通设备、系统之间数据壁垒,加快不同设备多源异构数据互联互通、工业协议相互转换等,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开展数据化试点,探索利用工业数据为企业提供增信等金融服务工作。

    2.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开展应用场景普查,围绕智能化改造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已建成场景在同行业企业复制应用。分类施策,加快推动企业、重点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数字化转型。

    3.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对标国家标准,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国内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扩大平台服务企业、接入设备数量。推进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合,打造一批上云标杆企业。

    4.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加强对外合作,强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深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在企业内网改造、上云用云、安全服务、智能化提升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

    (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发展风电和光伏,打造可再生能源基地。构建智能化电网和调峰系统,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2.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在钢铁、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等相关规定。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言目发展。

    3.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实施绿色制造,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实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企业节能诊断,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引导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五)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

    1.推动产业基础再造。聚焦“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以及产业技术基础联合攻关。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和迭代升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推动首合(套) 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应用推广。

    2.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自主可控。聚焦产业链核心零部件断点和弱项,对接要素资源,构建动态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目录,形成多元化、可替代的产业链配套解决方案,增强重点产业链抗风险能力。做好农产品、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供给保障。组织建材、钢铁与装配式企业配套,新材料与装备制造业企业对接。

    3.推动产业链间协同发展。强化工业与农业协同发展,用工业产业链思维和全流程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的精深化。以农业发展需求为牵引,加快智能装备、设施材料、食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和信息化全面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

    4.提升头部企业配套能力。围绕头部企业规划建设高品质产业集聚区,支持头部企业布局建设功能性研发平台和产业生态平台,组织产需对接,强化以商招商,推动形成以头部企业为主体、链条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生态圈。开展整零共同体示范,推动“链主”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实现同步研发、同步制造与运维、同步数字化、同步知识产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央地协同发展。

    2.培育壮大头部企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项目建设,提高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自主知名品牌。支持在辽军工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头部企业主力军作用,深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3.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完善支持政策,优化服务能力,分级分类挖掘和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壮大掌握核心技术、专利密集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

    4.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扩大引进内资和利用外资相结合,聚焦重点工业产业链及重点头部企业,积极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和头部企业招商。

    (七)推动企业创新管理

    1.提升企业管理创新水平。建立支持企业管理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防范决策风险。重点围绕财务、生产、品牌、质量、安全等方面,通过鼓励企业贯彻执行贯标认证,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智能、服务等管理水平。

    2.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企业管理层专题培训,了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以“工匠精神”锻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和用户需求,培养高水平研发和市场拓展人才。

    3.推广企业精益管理方式。采取集中实训、对标游学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精益管理培训,推进实训中心建设和精益管理认证。支持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打造精益管理示范企业,加大典型经验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市政府领导牵头抓,行业部门专班抓,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全市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扎实推进工作。加强督导调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调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总结。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用市场化手段、法治化观念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引导资源要素向“三篇大文章”倾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坚持力量向项目集中、资源向项目集聚、政策向项目倾斜。推动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优化园区服务功能,完善“专精特新”企业育成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信贷投放。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发展。

    (四)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规范公告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提高限制类产能退出门槛,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强化质量品牌创建,宣传推广优质“辽宁制造”。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化战略,制定、修订和执行行业标准,充分释放标准的引领作用。

    (五)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和产才融合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安居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养老等“保姆式”服务。优化升级“兴辽英才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重点资助一批“高精尖”人才。实施“带土移植”专项,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辽进行揭榜攻关、创业发展。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弘扬工匠精神。

    (六)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落实

    按照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围绕“三篇大文章”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一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高质量项目。坚持用工程化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形成系统合力,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开展定期调度,加强督导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及县(市)区、园区给予表扬,对落实推进工作不力的部门及县(市)区、园区进行通报。

    附件: 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实施期限
    一、升级改造“老字号”
    (一) 推动老企业智能升级
    1 推动老企业智能升级聚焦重点领域,推动规模以上工业老企业全面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到 2024 年,重点推动 10产线智能化改造,建成 10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推动老企业服务化转型
    2 围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等 6 个方向开展服务化转型,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到2024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5个。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推进老设备更新改造
    3 围通过增加传感器、PLC 等智能模块,提高老设备数控化程度。鼓励企业使用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码垛机器人等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到 2024 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 1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 推进钢铁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到 2024 年钢铁行业先进冶炼装备比例达到 90% 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加快老品牌振兴发展
    5 引导企业争取品牌价值 500 强、民营企业500 强、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 深度挖掘老品牌文化,讲好老品牌故事,发展工业旅游、百年老店等特色品牌。到 2024 年,振兴装备、原材料、轻纺等5 个以上工业老品牌。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深度开发“原字号”
    (一) 延长石化产业链
    7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推进石化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以功能膜材料、有机化工原料、催化剂、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为主要方向,不断丰富化工产品链,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新能源化工等产业。到2024年,我市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初具规模,化工精细化率达到6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做强冶金产业链
    8 建设高品质钢铁材料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链,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鲅鱼圈基地绿色低碳升级项目建设,推进钢铁企业装备升级改造。对照能效标杆水平,推进冶金行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到2024年,冶金新材料营业收入点冶金行业比重提高至2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补齐菱镁产业链
    9 发展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等镁质建筑材料,功能氧化镁、氢氧化镁、硫酸镁和其他高纯、高活性镁质化合物等镁质化工材料产品。到2024年,镁质建筑材料及化工材料产业规模占菱镁产业比重达到1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10 推进电熔镁砂等窑炉能源综合利用、新型轻烧氧化镁生产工艺等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到2024年,新型轻烧氧化镁窑炉产能比重超过3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做深农产品加工产业链
    11 围绕粮油、水产品、饲料、果蔬、畜禽及肉类加工 5 大领域,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丰富加工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种业、优质粮油、畜禽、果蔬、渔业等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培育壮大“新字号”
    (一)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
    12 围绕汽车保修装备、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汽车零部件、安全(应急)智能装备、数控机床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输变电设备 7 个领域,重点发展比较优势产品,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研发智能高端成套设备。到 2024 年,高端装备点装备制造业比重提高到27.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军民融合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培育电子信息产业
    13 加快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行业级、区域级,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系统化平台体系。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加快标识解析在各行业的普及应用。到 2024 年,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5个以上,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5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加快发展生物医药
    14 发展高端绿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医用新材料,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医药传承创新。继续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沈阳药科大学等多个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到 2024 年,高附加值产品占全行业比重提高至2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
    15 把握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军民融合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以新型铝合金、镁合金、铜、碳化硅、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降解材料等为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到 2024 年,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 300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五)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6 发展高效加热、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新型节能电机等工业节能装备,低能耗、模块化、智能化污水、烟气处理等工业环保装备。推动废钢铁、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到 2024年,每年新增3家绿色制造企业。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 优化创新生态建设
    17 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制定给予科研单位自主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实施办法。 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制定给予科研单位自主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实施办法。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18 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动建设中试熟化、试验验证等应用平台,打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9 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重点突破高品质钢材等优势领域的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攻关。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0 围绕高端装备、石化、冶金等领域产业链断点、技术堵点、企业痛点,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 加快科技成果本地产业化
    21 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撮合对接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2 大力发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 。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五、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一) 推进数字化改造
    23 开展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云化等改造,推进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4 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持续推动工艺革新和装备升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5 大力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 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26 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广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7 提高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 优化提升产品结构
    28 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制造水平。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29 发展先进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新产品贡献率。实施高风险工业产品、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改造,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30 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 加强项目推进服务
    31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从谋划、立项、建设、投达产、运行等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帮助企业纾解难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32 对续建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融资等关键问题,推动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帮助企业协调项目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建成项目,加大竣工后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尽早释放生产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六、加快数字赋能增效
    (一)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33 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打通设备、系统之间数据壁垒,加快不同设备多源异构数据互联互通、工业协议相互转换等,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34 开展数据化试点,探索利用工业数据为企业提供增信等金融服务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发展局 市营商局、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营口银保监局,各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35 组织开展应用场景普查,围绕智能化改造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已建成场景在同行业企业复制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36 分类施策,加快推动企业、重点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数字化转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 加强平台体系建设
    37 对标国家标准,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国内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扩大平台服务企业、接入设备数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38 推进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打造一批上云标杆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 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39 加强对外合作,强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深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在企业内网改造、上云用云、安全服务、智能化提升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 市商务局 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40 加快发展风电和光伏,打造可再生能源基地。构建智能化电网和调峰系统,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41 在钢铁、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2 严格执行国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等相关规定。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3 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言目发展。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44 实施绿色制造,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5 实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企业节能诊断,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6 引导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7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鞍山、本溪、营口市政府 2022—2024
    八、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
    (一) 推动产业基础再造
    48 聚焦“卡用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以及产业技术基础联合攻关。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49 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和迭代升级。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0 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应用推广。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自主可控
    51 聚焦产业链核心零部件断点和弱项,对接要素资源,构建动态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目录,形成多元化、可装代的产业链配套解决方案,增强重点产业链抗风险能力。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2 做好农产品、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供给保障。 市发改委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3 组织建材、钢铁与装配式企业配套,新材料与装备制造业企业对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54 强化工业与农业协同发展,用工业产业链思维和全流程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的精深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5 以农业发展需求为牵引,加快智能装备、设施材料、食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和信息化全面升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6 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提升头部企业配套能力
    57 围绕头部企业规划建设高品质产业集育区,支持头部企业布局建设功能性研发平台和产业生态平台,组织产需对接,强化以商招商,推动形成以头部企业为主体、链条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生态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58 开展整零共同体示范,推动“链主”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实现同步研发、同步制造与运维、同步数字化、同步知识产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59 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0 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1 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央地协同发展。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培育壮大头部企业
    62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项目建设,提高引领带动作用。  市发改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局、营口证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3 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4 支持在辽军工企业做大做强。 市委军民融合办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5 发挥头部企业主力军作用,深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梯度培育优质企业
    66 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完善支持政策,优化服务能力,分级分类控所和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7 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 市金融发展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68 实施科技再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壮大掌握核心技术、专利密集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69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扩大引进内资和利用外资相结合,聚焦重点工业产业链及重点头部企业,积极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和头部企业招商。 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十、推动企业创新管理
    (一)提高企业管理创新水平
    70 建立支持企业管理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防范决策风险。重点围绕财务、生产、品牌、质量、安全等方面,通过鼓励企业贯彻执行贯标认证,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71 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智能、服务等管理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
    72 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企业管理层专题培训,了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73 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以“工匠精神”锻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和用户需求,培养高水平研发和市场拓展人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 推广企业精益管理方式
    74 采取集中实训、对标游学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精益管理培训,推进实训中心建设和精益管理认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75 支持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打造精益管理示范企业,加大典型经验宣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十一、保障措施
    (一) 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
    76 建立市政府领导牵头抓,行业部门专班抓,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77 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全市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扎实推进工作。加强督导调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调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总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二)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78 坚持用市场化手段、法治化观念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79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推进照后减证。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0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1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82 引导资源要素向“三篇大文章”倾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坚持力量向项目集中、资源向项目集聚、政策向项目倾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3 推动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4 优化园区服务功能,完善“专精特新”企业育成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5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信贷投放。 市金融发展局 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营口银保监局、营口证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6 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发展。 市金融发展局 市财政局、营口证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四)加强行业管理
    87 加强规范公告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提高限制类产能退出门槛,提高能效标杆水平。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8 强化质量品牌创建,宣传推广优质“辽宁制造”。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89 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化战略,制定、修订和执行行业标准,充分释放标准的引领作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五)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90 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和产才融合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安居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养老等“保姆式”服务。 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91 优化升级“兴辽英才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重点资助一批“高精尖”人才。实施“带土移植”专项,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辽进行揭榜攻关、创业发展。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92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弘扬工匠精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
    (六) 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落实
    93 按照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围绕“三篇大文章”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一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高质量项目。坚持用工程化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形成系统合力,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2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