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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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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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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营口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的支持下,市政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办理程序,不断完善制度,力求解决问题,办理质量和满意度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今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66件,日常建议5件,总计171件,目前实现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从办理结果看,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9件,占75.4%。这部分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可以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办理落实也比较快。如,董晓葵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采取措施缓解百货大楼路口交通拥堵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该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对路口北侧道路120米范围内双向分别向外拓宽3米,增加车道,南北均增加左转弯待转区,改变信号控制方式,解决了该路口南宽北窄的瓶颈现象,缓解了该路口和市府路中段交通拥堵问题。冯瑾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山区乡镇发展生态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的设施农业,结合东部山区振兴政策,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安排向东部倾斜,扶持发展生态农业,壮大农村经济。今年新建蔬菜园区6个,每个园区新建日光温室20栋,新增菜田面积0.2万亩。苑利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处理渤海大街道路路口积水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涉及的道路路况进行现场勘察,对存在问题所处路段逐一登记,结合雨后的积水情况,先后投入620万元对光华路、清华路等路段进行维修改造,并对路面进行沥青热再生修复,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条件。 

  二是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8件,占16.4%。这部分建议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如,常学敏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贯通修建镜湖西路一公里的建议》,镜湖西路横穿青花大街、金牛山大街、渤海大街至新兴大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因该路新兴大街至市热电四公司约一公里区域内有部分房屋和线杆没有动迁,导致未能全线贯通。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最终将此段道路建设列为2016年城建计划。苑忠宝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品质打造新兴金融一条街的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和认真研究,本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将城上城项目定位为发展新兴金融街的中心点。多次会同建设单位就城上城金融街招商方向,项目摆放等事宜进行论证,先后与多家金融企业进行对接,在此区域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小额贷款等金融企业作为重点招商项目。 

  三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政策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或难以解决,向代表作出说明解释的14件,占8.2%。如,有的代表提出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权限下放的建议》,我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审批管理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辽委发〔198527号)和上级统一要求,明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使审批管理权。后经1993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仍然强调工资审批管理权限只在市、县两级政府人事部门。我省除沈阳、大连有条件放权及营口开发区按国家级开发区享有市级审批权限外,全省各城区均不具有工资审批权。因此,按现行政策暂不能下放工资审批权限。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市政府就立即召开了本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长就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市政府各位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认真阅研建议,对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114件建议作出了批示,占承办总数的66.7%,并召集分管部门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并将市政府领导批示和建议分转到60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接到通知、批示和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使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了使各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制定《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表》,明确了承办任务、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保证了办理质量。在办理中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单位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为防止答复意见中出现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和盲目许愿等问题,市政府还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审核签发答复意见,并严格要求见面人员层次,一般建议至少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与代表见面征求意见,重点建议由主要领导与代表见面征求意见。如出现不满意件,必须对答复意见重新论证并二次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质量。市政府督查室不断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查力度,通过印发《督查通报》、《督查专报》和现场督查督办等方式,掌握办理进展情况,确保每件建议按时办结。同时加大与市人大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力度,深入办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多次配合市人大人事委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听取建议办理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让办理单位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并进行点评,推进建议办理进度。 

  总之,虽然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未面商就答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有存在,建议的解决落实情况,离代表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二是个别建议因涉及多个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由于缺少沟通协调,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三是部分单位没有把办理建议同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联系起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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