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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 为民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委会2016年工作亮点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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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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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务司法委员会

  强化司法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2016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司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民生重点问题监督,加强跟踪监督,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民生重点问题监督。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消防工作报告。会前,内司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委员深入我市商场、社区和化工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市消防局和县(市)区政府的消防工作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针对消防设施、装备和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中级法院立案工作报告。会前,内司委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形成了调查报告,针对立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报告。为做好该议题的准备工作,内司委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进行了专题调研。

  加强跟踪监督,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针对《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和《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内司委进行了跟踪督办,组织部分专委会委员到相关单位进行调研,逐条研究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查找落实不到位的原因,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了实处。

  此外,内司委认真督办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代表建议,全年共督办代表建议32件,重点建议4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代表满意率达100%。内司委还加强对口单位联系走访,进一步完善了联系工作的各项制度,并通过调研、组织讨论交流等方式,加强了对县区人大内司委的指导。

  财政经济委员会

  发挥监督职能 促进经济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围绕全市经济中心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重提高监督实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审查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是人大的重要职责。财经委通过调研,认真分析和研究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建议政府要主动顺应形势变化,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通过促改革、调结构,保持经济稳定运行。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财经委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部分商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法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要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共治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同时督促政府认真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预付卡消费、网络消费、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财经委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把“互联网+”发展情况列为今年重要的调研工作议题。围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培育新兴业态和产业新增长点等方面开展调研活动。在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了要加强“互联网+”行动的领导、积极培育和引进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等建议。审议意见下发后,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研究落实审议意见,有力地推进“互联网+”发展,促进了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进一步融合。

  此外,财经委还对全市对外开放情况、就业和减轻企业负担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就深化和推进相关工作,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关注农村生态改善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016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与农村委)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在年初主任会议研究全年工作时,农业与农村委建议将贯彻《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列为常委会执法检查议题。今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执法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完善河道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规范维护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等意见。在常委会议联组审议时还进行了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就中小河流治理、建立河道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等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有关部门一一回答,收到了较好的审议效果。

  积极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报告》的调研工作。今年5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该议题的调研工作,农业与农村委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报告》,提交本次常委会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参考。农业与农村委针对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破解“瓶颈”制约,落实发展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提供人才、科技、资金、信息等要素保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与生产要素的深度融合的意见与建议。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2016年,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环委)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对全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台<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出台<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为了确保高质量做好首次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城环委协同市人大法制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就两部法规草案进行调研、咨询和论证,并向常委会提出了初审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4月份,城环委对我市2013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起草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决定》,有力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9月份以来,城环委还对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并起草了《关于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建议。

  今年,围绕“关注营口生态环境、助力辽宁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城环委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继续组织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改善,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城环委还先后对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城乡垃圾处理厂建设情况、海岸线规划情况等开展了专项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聚焦食品安全 助推教育发展

  2016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教科委)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监督质量,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为了解我市农村文化建设情况,教科委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文化惠民服务范围,建立健全农村文化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农村文化广场、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加快农村文化人才培养步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在会后交市政府落实。

  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教科委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统筹协调、整合农产品与食品的检测机构,尽快建设、启用乡镇农产品检测室,进一步完善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大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给封区内的餐饮经营业户办理“临时证照”。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情况的报告》, 形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落实。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落实《职业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常委会上进行了审议。为了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教科委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开展了专题调研。教科委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了多项支持职业教育政策,积极解决了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推动对外开放 维护民族团结

  一年来,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侨外委)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推动对外开放,切实维护各民族团结,为实现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抢抓机遇,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再造发展新优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完善出口基地梯次管理体系,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产业,打造龙头品牌;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港前物流业、港前贸易、港前加工业和港前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建立方便快捷的通关机制,合力推进大通关建设,实现口岸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有力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强化对外开放的承载功能;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压缩审批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增创对外开放优势。

  2015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和文化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为确保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民侨外委对这两个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关于民族工作,重点调研了我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管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提出了适时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快少数民族教育基地建设、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充分发挥清真商业食品监管组织的作用等建议。关于文化旅游发展,重点调研了我市景区景点整治、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旅游新业态等情况,提出了对旅游业倾斜资金、区块开发与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加大对地热水管理、加大景区监管等建议。

  法制工作委员会

  完善民主立法制度 推进地方法制建设

  一年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完善民主立法制度,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实施监督,推进了地方法制建设。

  法制委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社会领域,尤其是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立法。起草的《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于1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两部法规于9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了两部法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制委还起草、制定了《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营口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后评估办法》。这一系列立法制度的建立,为市人大常委会科学民主立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法制委还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启动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法制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将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优化了备案审查程序,备案审查工作成效明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3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件,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均符合上位法规定。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积极做好服务指导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年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事委)依法加强人大代表和人事选举任免的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人事委不断完善代表活动组织网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进代表工作站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同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视察、专题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等方式,保证代表的知情权和调研权,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人事委还改进指导代表活动工作方式,由单一的人事委指导变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指导,使代表活动由追求次数、重形式,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转变,提高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

  人事委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强化与代表沟通,共同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代表议案或建议,有效地提高了议案、建议质量。为了使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够列入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事委改变以往的交办方式,在人代会后马上着手交办工作,为落实建议赢得时间。并通过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建立跨年度转办机制等办法强化督办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督办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和206件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办复率100%。

  此外,人事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第四、五次代表大会相关材料和人员名单的起草等会议筹备和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会议选举工作任务。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会前注意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人事部门的协调联系,组织好任前考察、公示、法律知识考试,起草审核任免材料。会后及时完备任免手续。截止到今年11月,人代会和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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