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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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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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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各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填写)

(1)研究拟订全市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 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新导向,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 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6)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8)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0)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私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与文物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12)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和保卫工作。

(13)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15)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市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 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 加强业态整合, 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 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

3. 营口市体育中学

4. 营口市水上运动学校

5. 营口市戏曲学校

第二部分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 应该是8张

第三部分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11.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05.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7.6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7.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67.58万元。

2.其他收入45.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6%。主要是调整事业基金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960.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84%。主要专项工作未完成、职业年金未缴等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80.01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6,056.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59.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6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64万元,资本性支出4.71万元。

2.项目支出3,597.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40%。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旅游宣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体育场馆、资助国产影片放映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840.03万元,增长173.2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54.54万元。

主要是项目经费年末到账、项目未完成,部分款项暂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893.47万元,增长1,175.56%,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年末到账、部分项目未完成,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1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11万元,项目支出3,597.78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6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0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2.48%。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11.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510.69万元,占8.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81.87,占5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7万元,占5.28%;卫生健康支出148.66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155.72万元,占2.59%;其他支出1,397.38,占23.24%。

1.教育支出510.69万元,具体包括:

(1)中专教育510.69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有结余。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81.87,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36.36万元,主要是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2)艺术表演团体4.31万元,主要是艺术剧场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3)文化活动1.04万元,主要是艺术节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4)群众文化0.52万元,主要是非遗展演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5)旅游宣传932.17万元,主要是鲅小鱼平台建设、北京南站宣传、各季度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年末到账,部分款项未支付。

(6)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35.79万元,主要是社区文化站免费开放、旅游厕所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年末到账,部分款项未支付。

(7)文物保护5.52万元,主要是文物看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8)运动项目管理836.6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9)体育场馆66万元,主要是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群众体育4.16万元,主要是外聘教练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其他体育支出6.12万元,主要是体育活动等支出,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12)电影100.30万元,主要是电影放映补助支出,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13)资助国产影片放映162.30万元,主要是资助国产影片放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46万元,主要是旅游厕所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4.64万元,主要是农村文化广场、惠民演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报刊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使用以前年度资金。

(2)事业单位离退休1.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报刊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部分款项未支付。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61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是人员变动,使用以前年度资金。

(4)死亡抚恤43.36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5)伤残抚恤1.02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148.6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9.09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使用以前年度资金。

(2)事业单位医疗102.8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个工伤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使用以前年度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55.7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55.7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使用以前年度资金。

6.其他支出1,394.96万元,具体包括:

(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4.96万元,主要是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年末到账,部分款项未支付。

(2)其他支出2.42万元,主要是体育活动支出,项目经费上年有结转结余,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3万元。

1.公务接待费4.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批次,262人,4.44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4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5万元,增长212.84%,主要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9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8万元,比上年增加68.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招生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98.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前期调研、计划不够详尽;二是资金管理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合理设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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