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旭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方便残障人群出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建系统的关心与关注。我局在项目建设时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道路两侧建有人行道。人行道设置的盲道和走向能顺利到达各路口,路口处做三面坡缘石坡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设有圆点形的提示盲道,盲道的宽度0.3m-0.6m。行进盲道板上有厚度一致均匀的条形凸起,导引盲道方向。按照规范盲道宜设在距树池、绿化带0.25m-0.5m,近年考虑到有部分家用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占用盲道位置等特殊情况,行进盲道一般设置在距建筑物散水1.5m处,方便残障人群出行。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