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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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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我市职业教育的确存在“中职学校招生难、经费保障不足、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结合建议,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将以“问题导向”为指引,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一、搭建统一招生平台,规范招生行为

2019年市教育局召开中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办法,建立教育、人社工作协调机制,将营口技师学院(辽南技师学院)招生统一纳入教育系统招生计划。根据“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国家要求及企业用工需求,订立相应的招生指标,保证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各取所需、和谐发展。

下一步,2020年市教育局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营口技师学院)在此平台统一招生,平台将于2020年6月1日开通。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2018年11月,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营口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18〕54号),通过合并、并入、划转等方式,调减中等职业学校4所,营口市经济技术学校与营口市信息技术学校合并,更名为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营口市卫生学校并入至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营口技师学院与辽南技师学院合并,使用营口技师学院校名;营口市水上运动学校、营口市体育中学并入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由市文体新广局移交至市教育局管理;老边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取消学历教育办学资格,转型为老边区社区教育学校,调减后我市有独立建制中等职业学校11所。建设了装备制造、旅游文化、港口经济等专业群25个,由单一专业向专业群发展模式转变,扩大学生选择空间,拓宽学习领域,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形成“一校一特色”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营口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通过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专业整合,在课程设置、师资调派、专业互动等方面下功夫,逐步打造具有特色的专业群,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力量。专业教师不足、结构性失衡仍然是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短板。为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力量,2019年,面向社会为营口市中等专业学校、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招聘教师41人,在2019年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报考机电技术应用实践课程教师、汽车运用与维修理论课程教师、船员教师等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在录用后两年以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两年缓冲期拓宽了招聘渠道,破解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难的问题。

2.提升教师技能水平。市教育局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技能水平。对标职业教育先进省市,2019年,我市组织开展3次市级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促进专业教师向双师型队伍转变。2019年,营口中等专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师团队取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素质竞赛二等奖,是我省唯一专业课获得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代表队。十三五”以来,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名师、专业带头人6人。市人社局也定期组织营口技师学院(辽南技师学院)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师资培训和教学成果比赛等教研活动,重视骨干教师培养,开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选拔优秀教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下一步,一方面,中等职业学校通过从社会、企业外聘或聘用兼职教师,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依托省教育厅“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同时,借助“跨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的建设,将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同推进专业教师培训工作。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扶持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出台了《关于营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营政发〔2016〕2号),营口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制定并印发《营口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今年将制定“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我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各项保障政策,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都在加大倾斜力度。我市按照生均2000元标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从明年起将按照生均2200元标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2019年落实国家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732万元,2016-2019年共投入6517万元,用于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建设和校舍维修,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近年来,每年安排市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实践及提升培训、举办市级技能竞赛等。市财政局持续落实职业教育资助、生均经费拨款、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压实责任,及时督促县区确保财政支出责任保障到位。

下一步,市财政局持续落实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并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细致地做好职业教育项目规范化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缓解我市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产教融合力度

1.政策保障。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高等院校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营政办发〔2019〕3号),提出七项措施,七条政策,重点支持市级20个建设项目。允许试点院校(或专业)将办学要素整合成若干股份,各方按一定比例持股并约定享受相应收益。可按照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两项政策为省内首次提出。

2.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我市注重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现代服务学校影视影像混合所有制、营口中等专业学校乐器修造重点专业群等项目,企业方已投入设施设备、课程体系等资本要素,开展项目建设。营口技师学院(辽南技师学院)深入市场调研及时根据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引进“焊接机器人”等先进设备,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对接临港经济、乐器、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9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达到122家,校企合作企业营口锻压机床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

下一步,积极参与省级以上高水平综合性产教融合实训培训基地、1+X证书制度等项目建设试点,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继续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参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

六、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职教宣传,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2019年5月中旬,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我市围绕“迎祖国七十华诞 展职教时代风采”的活动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进一步展示职业院校的校园文化和育人过程,各职业院校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结合专业技能,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技能服务与培训,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认同职业教育,营造社会对劳动、对技能型人才的尊重氛围,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2.弘扬工匠精神,提高人才社会地位。2019年我市3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入选第二批“辽宁工匠”,目前我市企业已有6名“辽宁工匠”,并得到每人10万元的生活补贴。辽宁工匠为增加企业新动能,利用自己掌握的绝技绝活转化为企业实际生产力,创造了较高的企业生产价值。

3.人社局建立“高技能人才领军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落实政策待遇,发放高技能人才补贴,解决生活及工作中的问题,实现技能人员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互通。

下一步,人社局将会同其他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国家、省高技能人才政策落地,出台相关高技能人才政策激励措施,落实优秀高技能人才待遇,鼓励企业实施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升教师技能水平,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产教融合力度,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营口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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