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营口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应将镜湖公园内电视塔亮化美化起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媒体行业及城市建设的关注,您的《关于应将镜湖公园内电视塔亮化美化起来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接到该提案后,中心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责成行政科牵头、技术部门配合,开展调研。
经了解,2008年,市政府协调营口银行和中国移动营口分公司,对镜湖发射塔实施亮化。工程结束后,交由我单位维护运行,并拨付一定电费予以资金保障。历经数年,该亮化工程已无升级维修价值。
目前,镜湖公园电视发射塔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们于两年前向市文广局提交维修申请,大概需要资金20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正在审核中,待资金拨付后,由市文广局牵头,我单位配合实施发射塔的维修和维护,亮化工程需在维修改造后再实施。经初步测算,让镜湖公园电视发射塔真正亮起来,至少需要资金30万元。我们也曾多次研究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发射塔亮化问题,但由于广告市场不景气,一直无人问津。我单位是财政员额补助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市财政在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中未列入镜湖公园电视塔亮化美化项目经费。我们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争取财力支持。
综上,镜湖公园发射塔美化亮化工程短期内无法实施,恳请您能理解。
再次感谢您的提案。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营口媒体事业发展,为我们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
营口新闻传媒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