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口市各小学元旦前期末考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
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要求,市教育局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于2017年印发了《营口市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营口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程、自习、体育锻炼活动、班会及团队活动时间,切实抓好“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各个环节,保证课堂效率。
目前,按照课程计划和安排,我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上能于元旦前完成教学任务,期末考试时间基本都定在元旦放假之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考试时间也各不相同,但寒假放假时间基本都定在1月15日之前。在下步工作中,市教育局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您出的建议,针对性的调整寒假放假时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