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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安装声控灯的建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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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安装声控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省及我市都相应出台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坚持自下而上原则,以居民意见为主要依据,赞成率达要到80%以上。您提出的楼道内安装声控灯符合政策规定,也很有必要列入改造计划中。各县(市)区在制定改造方案前征求居民意见时,没有达成一致。主要因为少数居民不愿意承担日常运营产生的电费,导致整栋楼和小区安装声控灯改造项目无法实施。

2022年,西市、老边、鲅鱼圈等县(市)区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广泛发动,征求居民意见,已将楼道内安装声控灯、老旧管网、弱电规整等居民意愿强烈的列入改造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加强街道社区的组织协调作用,激发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包含对楼道内安装声控灯等项目优先安排列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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