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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发〔2019〕15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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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2号)《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商建函〔2018〕654号)精神,积极推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的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着力”“三个推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面向东北亚,高效整合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形成高效、智慧的供应链生态圈,为营口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需求为导向,激发企业创新发展供应链的内生动力。打破部门、地域条块分割,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营造促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良好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协调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驱动供应链创新发展,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通过深化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提高集成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

坚持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拉长产业链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强化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双轮”驱动,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港口和自贸营口片区优势,坚持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推进自贸区营口片区及协同区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带动全市产业技术、产品、服务和标准走出去,实现联动发展和新的突破。

二、试点目标

总体目标: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动汽保产品供应链体系、镁质品供应链体系、塑料产品供应链体系的创新发展,继续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进一步加快物流体系建设,最终将营口打造成东北亚国际供应链区域中心和内外融合发展的节点城市。

阶段目标:到2019年,营口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产业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流通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培育5—8家全国供应链领先企业,打造8—10个国际供应链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建设智慧供应链体系和跨产业、跨区域的供应链生态圈,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省前列。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产业链条建设

以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为抓手,以保障农业稳定生产为前提,以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为路径,全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及效益。

1.推动涉农龙头企业、组织,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整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资源,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互联互通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互联互通的现代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涉农县(市)区政府〕

2.鼓励承包农户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有效应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合作社联合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或联合社。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服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地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涉农县(市)区政府〕

3.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以12316农业热线、益农信息社等农村信息服务资源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手机应用达人“星火燎原”计划。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公益服务和商务服务,积极实现农业新品种供应、新技术推广、政策培训、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疫病防治、信息提供等一站式社会化服务,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涉农县(市)区政府〕

4.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优化种养结构,合理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增加大豆、瓜菜、薯类、杂粮等作物种植面积。打造畜禽良种、绒山羊肉羊、肉牛奶牛、生猪、肉鸡、蛋鸡六大生产基地。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营口对虾、海蜇、河蟹等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积极推进柞蚕茧业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产销衔接。优化农村特色批发市场布局,完善批零市场体系,继续推进集展示交易、综合集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5.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动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优质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支持订单农户参加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和日光温室保险,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参加“牧担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营口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发展局,涉农县(市)区政府〕

(二)促进工业品产业链融合发展

以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产业联盟为依托,以提升产学研融合发展为路径,重点抓好汽保产品供应链体系、镁质品供应链体系、塑料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我市工业企业的融合发展及产品的提档升级。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产业联盟,加强产学研对接和成果示范应用,形成覆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推动协同设计、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产业上下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发展服务型制造。建立健全全市服务型制造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着力开展设计服务提升行动、制造效能提升行动、客户价值提升行动、服务模式创新行动等“四大行动”,重点推动创新设计发展、推广定制化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创新信息增值服务、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把握智能服务新趋势等十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营口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以实施“1512”智能制造工程项目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推进智能制造不断拓展,重点建设10个省试点示范项目、50个市重点支撑项目、100个前期推进项目和200个基础培育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突出抓好三大供应链体系建设

(1)抓好汽保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为载体,以中意泰达、光明科技、大力汽保、通达汽保等龙头汽保企业为依托,积极扶持瀚为科技、通广汽保、中德永朕、冠华良易、宏元机械等发展壮大,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研发、电商、检测三大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以强带弱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汽保协会,各县(市)区政府〕

(2)抓好镁质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为载体,以青花集团、金龙集团、群益集团等企业为重点,整合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交易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检测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钢铁和镁产业中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抓好塑料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辽宁东盛集团为载体,推动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优化生产与贸易融合发展路径,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全面推进塑料供应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不断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以推动流通创新转型为方向,以推进电商发展、智慧物流发展为路径,推动重点产业链条的形成及发展,不断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企业效益及社会综合效益的提升。

1.推动电商发展。支持依托苏宁中华特色馆营口馆、京东中国特产馆营口馆等平台资源,加快建立与营口产业特色相适应的网络零售和分销体系。鼓励大中型批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设智慧商店,推动智慧商圈发展。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跨境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进口与海外仓出口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流通、物流、生产深度融合

(1)推动流通、物流、生产相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发展。继续推动辽宁红运商品交易中心、辽宁北方商品交易中心、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三大平台的整合发展。鼓励流通企业与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生产、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构筑与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继续推动营口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港融大数据平台和港港网两大智慧平台发展,并与商品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打造高效、智慧的供应链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物流产业大发展。依托营口港区位及港口的组团优势,抓住营口港整合为契机,推动营口港由终点港向中转港转变、由码头运营商向综合物流商转变,由侧重码头数量和港口规模向追求服务效率与质量转变,为营口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培育物流园区。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船货代公司、航空公司将物流核心业务或总部落户营口,推动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前物贸园区为代表的物流园区发展,充分释放自贸区营口片区与营口港的联动效应,撬动临港经济带发展。到2020年,物流产业年增加值超10亿元的物流园区2个,物流产业年增加值超过20亿元物流园区4个、物流产业年增加值超过60亿元物流园区1个,实现物流业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围绕农产品、钢材、镁质品、汽保、塑料制品等优势产业,进一步推动银企融合发展。以营口银行、营口农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中农工建等国有控股银行为依托,积极开展金融与实体经济对接,通过对红运商品交易中心为代表的大宗平台进行流程再造、兼并重组、平台整合、联盟合作等,加快功能整合、组织整合、信息整合,为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促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提高市场的集中度、流通效益及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营口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2.推动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兼具标准化和个性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仓单质押等服务,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营口银保监分局)

3.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供应链核心企业要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通过平台确认信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等资金提供方要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顺应企业通过平台推送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营口银保监分局〕

(五)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

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保、镁质品、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组织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省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推动基础设施完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绿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按照“中国绿色产品”合格评定体系要求,开展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宣传、贯彻和监管工作,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积极推进绿色流通

(1)培育绿色消费市场。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引领生活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发展一批绿色流通企业。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率先推进节能设施改造和节能产品的销售。引导流通企业树立绿色理念,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绿色物流体系。推进绿色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仓库建筑创新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推广节油技术和绿色节能运输设备。推动绿色仓储发展,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标准托盘及与之匹配的周转箱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责任单位: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

(1)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大力发展废弃物回收物流,建立废料处理物流系统。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加快推进营口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2)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创建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1)加快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切入点,积极参与辽(营)满欧、辽蒙欧中欧班列项目,加快综合保税区、国际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货运枢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大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2)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水平。充分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海外仓在建设全球供应链体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鼓励通过产业链配套、供应链协同等方式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引导配套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全球配置产能,开拓国际市场,抢占市场份额。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

(1)提高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引导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冲和规避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采用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副市长、自贸区营口片区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全面负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进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环境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营口市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计划》的重点领域,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按照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现有资金、基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整合各部门扶持资金,优先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企业健康发展。设立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扶持资金,并向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倾斜,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做好资金配套。

(四)强化人才支撑

坚持人才强市战略,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落实引进人才激励机制及人才项目激励机制。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加大校企合作。鼓励全市相关单位招聘供应链专业人才,落实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五)成立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家咨询机构

聘请专家,组成智囊机构,围绕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全局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聘请专业人士为供应链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我市企业的现实需求,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促进供应链发展。

附件: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桂清  代市长

副组长:董  旭  副市长

陈柯先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贾洪波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更新  市商务局局长

赵纯义  市发改委主任

陈立平  市工信局局长

代  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勇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栋  市人社局局长

李  军  市教育局局长

田  伟  市交通局局长

张雪冬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德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革夫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卜兰杰  市科技局局长

甘  石  市供销社主任

吴中华  市统计局局长

王靖夫  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行长

姜  涛  营口银保监分局局长

艾卫平  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主任

任  成  市铝产业中心主任

刘光平  营口市汽保协会会长

孟  鑫  鲅鱼圈政府区长

徐海龙  盖州市政府市长

韩文志  大石桥市政府市长

王正刚  老边区政府区长

赵新明  站前区政府区长

王殿丰  西市区政府代区长

营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郑更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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