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言提纲
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苑开深
(2019年11月6日)
尊敬的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在这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下面由我代表营口市公安局扫黑办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推进,通过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开展线索摸排、强化专案侦办、推动深挖彻查等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破获刑事案件17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92人。其中,2019年,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破获刑事案件6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87人。持续推进与信访、国土、水利、林业等17家单位联合建立的《营口市公安机关与重点领域监管部门扫黑除恶联动机制》,与工商、国土、监狱等部门双向移交线索共111条。同时,坚持打财断血与破案攻坚同步开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416余亿元。其中,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37余亿元。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并按照斗争之初公布的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对4人兑现奖金3.4万元,切实增强了我市群众参与和防范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前10个月,全市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打处送押看守所2151人,同比上升18.32%,命案19起全部侦破,绑架、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实现零发生,社会风气得到有效净化。
二、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百日会战”取得预期成果。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将专项斗争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百日会战”期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将采取周调度的方式,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二是持续加大警力投入,提升打击质效。调集懂业务、懂法律、懂侦查的警力,参与到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中,全力加快线索核查和在侦案件办理进度。目前,我们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抽调66人,组建了8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机动队,全力做好本地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侦办攻坚任务,同时,作为异地调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预备力量,全力开展专案侦办。
三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线索核查复查。进一步全面压实派出所线索摸排主体责任,根据《营口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全市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民警有失职失责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省扫黑办筛选出的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核查进度,确保全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同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10万元。
四是持续强化集中攻坚,统一核查侦办。对市公安局扫黑办梳理出的16起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全部成立专案组,涉“黑”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戒骄任组长,涉“恶”的全部由县区局“一把手”任组长,对案件集中开展攻坚,确保全部案件和线索查实、查深、查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专门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确保尽快取得一批新战果。
五是持续加强专业保障,深入开展已“查否”线索复查工作。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由主管刑警和法制的两名副局长牵头,刑警、法制两个警种相关民警组成的线索复查专家小组,对已“查否”线索进一步开展复查,细扣严究,确保“查否”依据充分,严防核查人员对案件降格处理或包庇纵容犯罪。
六是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今年两高两部下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民警业务能力,更好的把握法律界限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