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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积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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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我国与东北亚国家山水相依,人脉相连,区域合作形势良好,经贸合作不断深化。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相继对俄罗斯和朝鲜成功进行国事访问,并先后赴比什凯克和大阪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四次峰会,同东北亚五国元首举行会晤,推动与各方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务实合作,为促进东北亚区域睦邻友好与和平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正积极推进,大图们倡议合作日趋务实,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已经起步,有关国家在G20、上合组织、东亚合作等机制下也保持了积极的互动合作。

作为中国东北最早对外开放的口岸,我市同东北亚国家的地缘优势明显,文化、经贸往来密切,与东北亚国家投资合作平台广阔,这为东北亚各国企业来营投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为充分发挥我市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及与东北亚地区国家合作的基础优势,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要求,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对我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涵盖总体思想、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部分内容,在明确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营口实际,提出5大项24个重点工作任务及1大项4方面具体保障措施:

(一)打造东北亚经贸交流合作枢纽。打造东北亚物流枢纽,加快推进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多式联运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与日韩俄间的空中物流网络。打造东北亚商品集散贸易枢纽,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积极引进大型电商物流项目,建设进口消费品加工配送中心。

(二)完善东北亚经贸合作平台。提升自贸区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项目引进,建设对俄资源初级产品加工和转口贸易基地,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全力推进营口综合保税区运营,推进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综合保税区。完善港口枢纽中心功能,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强化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港前物流贸易,构建东北地区现代物流枢纽经济体系。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园区间合作,搭建中韩产业园区。

(三)强化东北亚多方位合作支撑。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入驻自贸区营口片区,推动“1210”监管模式尽快落地。主动布局境外物流场站和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营口港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扩大在日韩等地物流节点布局。引导优势企业在东北亚国家投资布局生产研发基地,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货物贸易优势产品出口规模,推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对东北亚国家农副产品进出口渠道,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进出口平台。适时出台针对东北亚国家的外资招商引资产业目录,组织参与举办各项展洽及经贸对接活动,着力强化东北亚国家资金及项目引进。逐步建立友好交往城市交流沟通机制,鼓励建立商会、企业、机构合作机制,举办国际友城大会,拓展友好伙伴城市在日韩俄布局。

(四)深化重点企业及产业合作。以我市相关行业重点企业为依托,进一步深化与日韩俄等东北亚国家优势企业在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钢铁及深加工、镁质材料、快速消费品、汽保、海蜇加工、服务贸易等产业领域的合作,强化技术和人才交流,扩大贸易份额,提升合作层次,拓展合作空间。

(五)加强人文、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举办“中韩经贸文化交流会”,国际美食节、茶文化交流会、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推动与日韩等国在国际赛事方面的合作,鼓励我市企业与境外旅游企业共同开发旅游产品,支持发展壮大会展业。在自贸区营口片区设立日韩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促进日韩三次产业科技成果在营口落地转化。探索联合办学模式,扩大交换生规模;鼓励职业院校与日韩等东北亚国家开展交流合作,优化高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外向型和复合型人才。

(六)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同东北亚经贸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合作支撑,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加强专业外语翻译人才培养引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为企业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与国际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推动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化解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提供定制化资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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