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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发〔2020〕5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积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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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及与东北亚地区国家合作的基础优势,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主线,以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建设为引擎,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着力将营口打造成为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区域经贸交流合作枢纽城市;进一步发挥经贸交流平台作用,强化园区、项目载体支撑,加速优势产业衔接,深化多领域交流合作,形成与东北亚国家(地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经贸交流合作新局面,打造营口对外开放新前沿。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东北亚经贸交流合作枢纽

1. 打造东北亚物流枢纽。充分发挥辽宁港口整合的资源配置作用,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错位协同发展,加快推进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简称“营口枢纽”)。以港口为核心,以自贸区、综合保税区、港口枢纽项目及各级各类园区为平台,加快推进日韩、东南亚外贸直航航线和外贸内支线等境内外通路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连接南方、覆盖东北、畅通欧亚的海铁、公铁水多式联运服务网络,突出营口在东北地区与日韩及俄蒙欧物流通道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积极研究营口机场临时开放措施,探索建立与日韩俄间的空中物流网络,发挥营口海陆空立体交通网优势,为东北亚贸易往来提供便捷的物流及其他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辽宁港口集团、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鲅鱼圈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 打造东北亚商品集散贸易枢纽。依托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平台,充分发挥港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优势,加快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建设,完备海关功能性设施通关。围绕镁制品、原糖、铝制品等具有本地特色和辐射作用的大宗商品,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流通,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生产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大宗商品集散和国际国内贸易的规模和水平,力争形成“商品流通——中转交易——加工转口”模式。支持日用中高档消费品、矿产、化肥、木材等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完善对农产品、水产品的冷链物流服务。积极引进大型电商物流项目,吸引食品、旅游商品、体育产品、健康产品、医疗设备等企业进驻,开展保税仓储、分拣、配送等物流服务。充分利用港口、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和临港腹地资源,瞄准国内消费升级市场,建设进口消费品加工配送中心,发展进口商品的保税储存、加工及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发展局、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完善东北亚经贸合作平台

1. 提升自贸区辐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重点在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快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法制环境、推动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等方面改革创新,切实引进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力、影响力的日韩等东北亚国家企业项目,丰富我市原有产业体系,巩固完善产业链条。以建设对俄资源初级产品加工和转口贸易基地为重点,建设俄罗斯木材、海产品等初级资源产品加工和转口贸易基地。支持中石化易捷跨境(营口)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推动线上商城与线下免税商品体验店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商品门类,重点展示美妆、护肤、日化、零食、母婴及各大品牌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全力打造日韩俄等国商品常年展销区和技术推广中心。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实现自贸区与港口“双引擎”联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发展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辽宁港口集团等部门,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2. 全力推进营口综合保税区运营。围绕综合保税区,大力引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项目,尽快推动综合保税区内肉类、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规划及申报,加快推进汉吉斯国际冷链枢纽等重点项目建设,带动进出口业务开展和货值落地。积极探索与俄罗斯及其他国家开展木材加工全产业链合作,大力发展木材加工产业,推动营口渤海君诚装配式木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推进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综合保税区,形成内外双区联动模式,进一步提升保税物流功能。(责任单位: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辽宁港口集团、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

3. 完善港口枢纽中心功能。有序推动营口枢纽项目建设,高质量开发建设海铁联运区和综合物流服务区软硬件设施,完善功能,夯实营口港物流枢纽中心地位。推进营口港至韩国、日本航线及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提升营口—韩国仁川(“紫丁香”号)航线运行质量。以“东南沿海—营口—欧洲”公铁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依托,强化多式联运物流体系,转型升级现有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规划建设内陆鲅鱼圈港区,提升港口枢纽集疏运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完善港融大数据等物流信息平台,优化港口物流资源配置,提升物流活动系统化组织功能。大力发展港前物流贸易,积极引进大型商贸物流和国际结算企业,打造东北亚国际物流总部平台,重点推动港力博星智慧粮食仓储物流、营口正丰仓储有限公司现代物流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内商品交易所在营口设立期货交割仓库,构建内外连通、链条完整、资源齐备的东北地区现代物流枢纽经济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辽宁港口集团、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鲅鱼圈区政府)

4. 加强园区间合作及特色园区建设。加强我市园区(经济开发区)与东北亚国家园区间的对接合作,围绕提升各园区主导产业丰厚度,积极引进日韩钢铁、机床、仪表、汽配、“智慧+”、康养、糖类深加工等产业合作项目,促进各园区与日韩经济板块及产业园开展深度合作;重点引导自贸区营口片区、仙人岛开发区管委会等对接韩国东海岸圈经济区、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等东北亚国家优质园区,学习借鉴投资贸易规则,复制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提升园区开放水平和产业吸引力。搭建中韩产业园区,承接韩国企业在我市投资兴业。发挥现有工业园区集聚效应,引进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完善园区骨干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园区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鲅鱼圈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东北亚多方位合作支撑

1.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争取国家海关总署及大连海关支持,加快推进自贸区营口片区国际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整合营口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国际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国际直邮业务及跨境电商通关查验分拣线,推动“1210”监管模式(即跨境电商保税仓模式)尽快落地,加速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大力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入驻自贸区营口片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商和现代物流贸易合作。重点支持日韩俄等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领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利用跨境电商模式,扩大本地农产品对日韩出口。申请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鼓励企业通过口岸出境免税店、阿里巴巴国际站、“一带一路”贸易平台等线下、线上模式带动优势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税务局,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2. 主动布局境外物流场站和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营口港与俄罗斯铁路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推动中心一期尽快投入运营。充分发挥中心辐射功能,扩大在日韩等地物流节点布局,不断完善国际物流体系。支持东盛集团等一批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地区销售总部或贸易代表处。鼓励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国际销售网络。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在境外探索建立“地区特色产品购物中心”,吸引企业和产品抱团入驻,推动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进驻贸易(展示)中心开展仓储、展示、批发和销售业务,并通过重点地区辐射至周边国家和地区,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辽宁港口集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 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在东北亚国家投资布局生产研发基地。鼓励和推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走出去”,扩大与俄罗斯、日本等国在农产品深加工、物流、汽保等领域的合作。鼓励企业在冶金、建材等领域,以多种形式参与蒙古、俄罗斯等国的矿产资源开采加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在相关东北亚国家设立产品研发中心和组装、加工基地,带动技术、设备和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 全力提升对东北亚区域货物贸易合作水平。巩固镁制品、钢材等货物贸易优势产品出口规模,提升贸易商品技术含量,推动汽车零部件、环保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充分发挥东盛集团等行业龙头在日本多年合作基础优势,依托自贸区营口片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对日韩进出口平台,扩大日本中高档消费品进口和我市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开拓对东北亚国家农副产品进出口渠道,在现有渠道基础上,支持以海蜇为主的农副产品出口日韩,以苹果为主的蔬果出口俄蒙。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进出口平台,扩大农副产品对日、韩、俄、蒙的出口及俄、蒙等矿产品进口,建设对俄果蔬水产出口加工基地。稳步提升进口规模,鼓励进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短缺的能源资源和原材料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 着力强化对日韩俄等东北亚国家的资金及项目引进。持续跟踪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主动参与中日、中韩、中俄国家及省级层面经济合作机制,适时出台针对日韩俄等东北亚国家的外资招商引资产业目录。组织参与中日韩投资贸易博览会、辽宁出口商品展览会、“韩国周”、中俄博览会、“大图们倡议”东北亚地方合作委员会会议等各项展洽及经贸对接活动,定期举办东北亚(营口)农副产品博览会等专业展洽活动,加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点项目及产品推介,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和范围,吸引日韩世界500强及产业链中高端行业龙头企业来营投资,重点推进中俄粮食走廊、三井制糖等重点项目。适时出台外资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政策,推动面对东北亚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向市场化发展。推动设立东北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日韩俄等国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等产业及技术在我市集聚建链、孵化发展。优化完善营口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平台,强化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及对外宣传。组织搭建面向外资企业的专业法律、会计及商事服务平台,为我市外资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 不断加快对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机制建设。以日本太田市和留萌市、韩国平泽市和光阳市、俄罗斯特维尔市等友好伙伴城市为重点,逐步建立与日韩俄蒙等东北亚国家友好交往城市间交流沟通机制,举办国际友城大会,拓展友好伙伴城市在日韩俄布局,促进地方间经贸合作步入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轨道。鼓励建立与东北亚国家间的商会合作机制,推进地方间行业全产业链对接合作。与东北亚国家驻华机构、各大企业驻华商务机构建立联系机制,促进我市对东北亚经贸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辽宁港口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深化重点企业及产业合作

1. 先进装备制造。依托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优势,加强对叠瓦组件生产线、丝网印刷机等产品的研发,在其原有产品对韩出口基础上,进一步开拓韩国市场。引导阿部配线公司加强对日贸易合作,组织人员赴日本进行技术交流,吸取先进汽车零部件制造经验,加大与日本水商、法雷奥、三叶、康奈可等公司的贸易往来,争取使产品应用于丰田、本田、日产、马自达等主机厂的最新车型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 精细化工。充分发挥我市精细化工产业优势,扩大聚酯薄膜、PBT工程塑料、三聚氯氰、氯磺酰异氰酸酯等代表性产品出口。依托康辉石化国内领先工艺,带动聚酯薄膜等相关产品走出去;引导营创三征(营口)公司与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三征新科技公司与韩国春波公司等企业加强贸易合作,扩大三聚氯氰、氯磺酰异氰酸酯等产品出口份额。(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石化产业中心,仙人岛开发区管委会)

3. 钢铁及深加工。加强钢铁冶金等传统产业领域合作,引进韩国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提高我市钢铁冶金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引导五矿中板公司与韩国KNX株式会社加强交流,引进冶炼方面新技术,围绕“铸坯表面质量综合控制技术研究”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连铸厚板坯内外部质量的控制能力和应用水平。瞄准日韩先进钢铁生产及深加工企业,围绕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招商,引进高精尖技术、拉长补齐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钢铁和镁产业中心,老边区政府等相关部门)

4. 镁质材料。充分发挥我市镁产业优势,以大石桥市为重点,依托菱镁矿、水镁石矿、硼镁矿等矿产资源,引导金龙集团、中镁控股等企业加强与日韩俄等国家贸易合作,带动镁碳砖、铝镁碳砖、镁铝尖晶石砖等产品出口;引导菱镁化工集团在镁化工产品上加强技术研发,拓展含镁土壤改良调节剂在日韩水稻栽培市场应用,扩大含镁工业品添加剂在俄罗斯工业品市场应用。以日韩优质耐火材料项目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运行服务等方面进行招商,提高配套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延长产业链。以菱镁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俄罗斯、朝鲜为重点,拓宽原材料供给渠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钢铁和镁产业中心,大石桥市政府等相关部门)

5. 快速消费品。在生物降解材料、环保塑料包装产品等日用消费品领域,加强对日贸易合作。依托东盛集团,与日本三井、丸红、三菱等知名财团开展进一步合作,推动塑料包装制品出口产业联盟内企业共同发展。持续推进东盛集团“年产4万吨高阻隔多层共挤功能性薄膜及DBM可降解生物基材料和制品”项目建设,提高产品在日本市场占有率。以三井制糖项目落地为契机,引进世界先进制糖工艺、管理经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合作双方就人才培养开展深层次交流合作,促进制糖工艺水平及产品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粮油加工和饮食品产业中心)

6. 汽保。引导汽保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带动产品走出去,开拓东北亚市场。以中意泰达、大力汽保、科维工业等汽保龙头企业为依托,在车轮动平衡仪、四轮定位仪、轮胎拆装机和举升机四大主导产品上,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日韩市场份额。推进中德永联公司俄罗斯海外仓建设,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俄罗斯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老边区政府等相关部门)

7. 海蜇加工。发挥我市海蜇加工产业优势,引导相关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重点展洽活动,扩大国际市场,支持相关产品出口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办好“中国营口海蜇节”,做大中国海蜇网,吸引东北亚、乃至全球海蜇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行业企业云集营口,交流全球海蜇生产、加工、贸易、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营口海蜇在全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营口成为全球海蜇生产加工研发地和销售流通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粮油加工和饮食品产业中心,鲅鱼圈区政府、盖州市政府、老边区政府)

8. 服务贸易。鼓励服装加工、海运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拓展与日韩企业的深层次合作。注重发展运输、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服务贸易,加强同日韩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引进其入驻自贸区营口片区和综合保税区。加强我市乐器品牌宣传,引导乐器企业加强与世界知名乐器企业的技术交流合作,以西尔伯曼钢琴有限公司、营口富森木业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扩大乐器及其周边文化产品对日韩俄等东北亚国家出口。支持有实力的生产研发型企业走出去经营传统优势服务项目,打造服务贸易品牌产品和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人文、科技、医疗健康、教育等多领域交流合作

1. 举办中韩经贸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深化与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合作,借助与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交往优势,以经贸、文化、艺术为纽带,增进中韩两国在文化、经贸等方面的共享合作。举办“中韩经贸文化交流会”,邀请韩国经贸、文化、旅游等行业协会、电视媒体、企业家代表、学者、艺术家等交流团体,到营口开展交流,拓宽中韩各行业发展空间,同时,推进营口“中韩经贸文化交流会”不断提档升级,增强会议的影响力和时效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 加强文体互动交流。充分发挥中韩、中日等历史文化联系紧密、文化交往源远流长的优势,积极开展文旅交流。利用孔子学院等机构传播具有营口特色的皮影戏、辽剧等地域特色文化,举办国际美食节、茶文化交流会、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借助鲅鱼圈国际马拉松赛事影响力,推动与日韩等国在国际赛事方面的合作。鼓励我市企业与境外旅游企业共同策划、联合开发精品旅游产品,吸引日本发展成熟的温泉、康养企业参与营口温泉旅游产品开发,共同打造温泉主题旅游和康养医疗产品,与中德(营口)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共同打造集旅游、康养、医疗等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形成规模效应。支持发展壮大会展业,提升国际展会影响力,搭建东北亚区域会展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鲅鱼圈区政府、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北海开发区管委会)

3. 打造东北亚科技合作平台。在自贸区营口片区设立日韩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加强联合研发,促进日韩三次产业科技成果在营口落地转化,推进与日韩等国在生物、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合作,促进科技信息共享,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4. 积极开展多层次教育和人才培养合作。积极借鉴日韩办学办校先进经验,探索联合办学模式;鼓励高等院校拓展对外合作办学路径,扩大交换生规模,争取实现学生交流互访新突破。鼓励职业院校与日韩等东北亚国家开展交流合作,拓宽领域;支持职业院校与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基地、证书认证、师生交流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优化高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语言、商贸、技术、管理的外向型和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加强同东北亚经贸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借力我省在东北亚等国家逐步设立的辽宁海外商务办事处,密切与东北亚等国家的经贸交流互动。争取在东北亚等国家单独设立经贸促进办事机构。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积极争取扩大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商务及负责经贸交流工作部门和各级经济开发区专业招商团队工作人员赴日韩俄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频次。市级财政,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加大对东北亚经贸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铝产业中心、市石化产业中心、市钢铁和镁产业中心、市粮油加工和饮食品产业中心、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等)

(二)强化人才合作支撑

积极联系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提供咨询决策支撑。建立完善东北亚经贸合作人才库,着力引进国际化、专业化人才,注重吸引海内外营口籍人才回乡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根据企业需求,依托域内外语言大学或职业院校,为日韩俄企业来营人员或拟与日韩俄合作企业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加强专业外语翻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夯实我市经贸交流工作基础。健全各年龄层级外籍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发挥我市朝鲜族高级中学专长,做好日韩企业人员子女就学教育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取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范围以外的准入限制,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限,简化审批、调运等环节手续,缩短实验室检验周期,为企业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对标国际规则、惯例和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我市法律、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在东北亚国家建立分支机构,与国际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推动我市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树立营口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形象。〔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确定对东北亚国家的重点监测国别、产业和产品,列出重点预警清单。定期推出国别贸易异常产品清单及产业影响分析报告,为产业和企业决策服务,加强对国别、产业、买方、产品等风险识别、防控、保障,建立化解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与东北亚地区合作企业库,提供定制化资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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