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市政府及市卫健委的要求,2020年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加强对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监测。我们开展了第一季度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永安、团甸、路南和第六净水厂4个出厂水,2个二次供水和44个末梢水,共监测水样50份。
二、监测指标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50份水样进行城市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氨氮指标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进行监测。
三、监测结果
50个监测点的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规定。 毒理指标中,永安水厂出厂水及其2个末梢水硝酸盐(以N计)值为19.1mg/L,19.2mg/L,19.3mg/L、团甸水厂出厂水硝酸盐(以N计)值为19.8mg/L。其他水样的毒理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规定。 消毒剂指标中,二个末梢水的二氧化氯值分别为:0 mg/L,0.01 mg/L,《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规定为,与水接触≥30min,管网末梢水中二氧化氯余量≥0.02 mg/L。
附件:2020年一季度营口市城市水监测结果一览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