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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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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我市举行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及工作进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发布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在2019年下半年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制定了完善配套政策时,12月份出台我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该政策减轻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长期门诊用药负担;同时有利于促进健康管理,减少大病发病率,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

该政策保障范围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未享受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的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享受“两病”待遇,已享受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两病”待遇。待遇保障包括:不设置起付标准,即没有“门槛费”;报销比例是,普通“两病”患者为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90%;报销额度为,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的基础上,高血压增加100元,糖尿病增加3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增加300元。参保患者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实行定点签约管理。“两病”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经确诊符合“两病”保障范围,正常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需年度审核,待遇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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